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8月10日讯:据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公布,截至2016年5月31日止六个月,按固定汇率计算新业务价值增长37%至12.60亿美元,年化新保费上升31%至23.55亿美元,新业务价值利润率增长2.4个百分点至52.7%。

  友邦保险集团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杜嘉祺先生表示:友邦保险在上半年缔造佳绩,新业务价值增长创新高。友邦保险的业绩优秀,彰显我们严格执行增长策略、营运模式稳健强韧,以及对建立长期高质素及可持续业务的承诺。尽管环球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环境不明朗,我们仍能缔造强劲及一贯的按年增长佳绩。

  财产保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狭义财产保险则是指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在保险实务中,后者一般称为财产损失保险。

  业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以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例如,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设备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以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是指各种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例如,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风险保险等。但是,并非所有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都可以作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只有根据法律规定,符合财产保险合同要求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才能成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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