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不适用于百万医疗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指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自保险人知道终止原因之日起,保险人终止合同权超过3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保险法修订,一大亮点就是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作为国际保险业惯例。
2、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保险合同进入不可抗辩期,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不可抗辩期发生保险事故应承担保险责任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基本内容为投保;保险合同中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保险合同生效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一般为2年,保险公司将不得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因故意误告漏报隐瞒被保险人的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法律依据;在保险合同中列入不可抗争条款,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人权利的一项措施不可抗辩条款的例外不可抗辩条款一般仅限于保单有效性的争议,旨在禁止因投保人欺诈隐匿或重大误述而对保单的有效性提出争议该规则也有;人寿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条款的主要作用是 A维护保险人的利益,限制被保险人的权利 B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限制保险人的权利 C规定被保险人的义务,规范保险人的权利 D规定保险人的义务,规范被保险人的权利 正确答案;一般来说,保险人基于以下几种事由所提出的抗辩不受不可抗辩条款的拘束1在不可抗辩期间发生事故的,解除权不因不可抗辩期间的届满而消灭,保险人仍可以告知义务有瑕疵而解除合同英美立法一般规定“本契约自成立日起。
3、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在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确立了保险人解除合同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可抗辩条款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保险人不得拒赔,这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2年后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才不能拒赔,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1年就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根据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的明确说明与如实。
4、人身保险合同常见的条款主要有1不可抗辩条款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所谓不可抗辩,就是说当保险人放弃了可以主张的权利,以后不可以再主张该条款规定,保单生效一定时期通常为2年后,就成为不可争议;不可抗辩条款其实就是在投保人在两年之内发生了疾病需要保险公司报销各项医疗费用时,保险公司查出了在投保时你有向保险公司隐瞒自己身体状况的事实也就是带病投保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单方面有权利和你解除保险合同的关系;不可抗辩条款,即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以后,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可抗辩条款的时期一般是2年,所以也称为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险不可抗辩条款适用于哪几种情况1。
5、保险合同中的不可抗辩条款指的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生效起两年之后,保险公司发现合同订立之初有不实情况,也不可以以此接触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多出现在长期健康保险合同中,是指自保险合同生效时;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这项保险条款就被称为“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否定条款不可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