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601163 证券简称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三角轮胎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截至2021年9月9日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重汽投资公司累计减持1,78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369%;本次权益变动后,重汽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9,999,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投资公司”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6日,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17层,法定代表人赵月,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80623451D,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股东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投资汽车工业、房地产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了《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重汽投资公司为落实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退出非主营业务、彻底剥离辅业、做强做优做大主业的发展战略,计划自2021年5月13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1,600万股,即本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重汽投资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8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369%。截至公告披露日,重汽投资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9,999,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

(三)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重汽投资公司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角轮胎

股票代码:60116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17层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九月九日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角轮胎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角轮胎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汽投资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落实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退出非主营业务、彻底剥离辅业、做强做优做大主业的发展战略”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了《三角轮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重汽投资计划自2021年5月13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万股,即本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减持178.95万股,该减持计划正在实施过程中。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会继续减少其在三角轮胎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全面退出非主营业务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8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369%;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9,999,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重汽投资不再是三角轮胎持股5%以上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三角轮胎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赵月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二、置备地点

三角轮胎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日期: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