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13603 债券简称:东缆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化系“东缆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添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共同行动听持股份额被迫稀释,未触及要约收买;

? ??本次权益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产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共同行动听算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份额由本次权益变化前的41.4141% (以公司初始总股本即654,104,521股核算),削减至40.2813%(以公司2021年11月10日总股本即672,498,962股核算),算计被迫稀释1.132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揭露发行的可转化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东缆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添加,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其共同行动听袁黎雨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份额被迫稀释。依据《上市公司收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化基本状况

(一) 信息发表责任人1

(二) 信息发表责任人2

1、上述变化前持股份额以公司初始总股本即654,104,521股核算,变化后持股份额以公司2021年11月10日总股本即672,498,962股核算。

2、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揭露发行了800万张可转化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万元,“东缆转债”于2021年3月30日开端转股,自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654,104,521股添加至672,498,962股,上述东方集团和袁黎雨两位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被迫稀释,持股数量未产生变化,持股份额下降。

3、东方集团、袁黎雨女士持有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托付的状况。到本公告日,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17,524,444股,其间质押股份数量为11,000,000股;袁黎雨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3,366,730股,无质押;除前述质押状况外,东方集团、袁黎雨女士持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力约束或被约束转让的状况。

4、本次权益变化所触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托付或受限等任何权力约束或被约束转让的状况。

5、本次变化不存在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等相关规定景象及其相关许诺。

二、本次权益变化前后,控股股东及其共同行动听具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状况

三、其他状况阐明

1、本次权益变化系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添加,控股股东及其共同行动听持股份额被迫稀释,不触及要约收买。

2、本次权益变化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产生变化。

3、“东缆转债”现在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挑选转股及详细转股数量、转股时刻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产生相关权益变化事项,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