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周五晚间发布公告:公司A股股票将于7月4日复牌交易。

  证监会回应万科事件

  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我会一直在关注相关情况。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均应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应当依法依规在公司治理框架内妥善解决。各方应着眼长远,把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放在首位。

  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第115条第2款及深交所相关规定,依规对公司及宝能、华润各方发出问询函,督促各方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我会将持续关注事件的进程,督促系统相关单位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要求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问责,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万科A7月1日晚间发布重组预案(修订稿),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地铁集团持有的前海国际100%股权,初步交易价格为456.13亿元。公司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初步确定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为每股15.88元,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3.61%。据此计算,公司将就本次交易向地铁集团发行2,872,355,163股A股股份。公司股票将于7月4日复牌。

  资料显示,前海国际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安托山项目和前海枢纽项目。其中,安托山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约53.3万平方米,地处安托山片区,位于深圳传统两大豪宅区华侨城片区与香蜜湖片区交汇处,目前二手房价格在9~12万元/平方米不等,且新项目供应极少。前海枢纽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约127.8万平方米,位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片区的核心位置,项目与前海综合交通枢纽无缝衔接。

  万科忽然宣布复牌,使得此前业内一直猜测的王石很有可能“下课”多了一重变数。

  天风证券广州营业部总经理廖伟华认为,王石此举可谓是“破釜沉舟”,在目前的情况下,一旦复牌,万科A可能在周一面临数百亿元的抛压,如果宝能系没有资金接盘,很可能面临连续跌停,宝能此前入市的部分资金可能面临爆仓,被迫甩卖股份的风险,“有可能到了召开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之前,宝能已经并非第一大股东,此时王石需要谈判的对象就只有华润了。基于万科与华润数十年的合作,最终谈判结果很难判断。”

  而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王石本身年纪已到,也希望管理层后续的管理稳定,“现在的趋势来看,还是王石会走,而郁亮等管理层留任。”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6-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乔世波董事、魏斌董事和陈鹰董事就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某些董事会议案的表决结果提出质疑,本公告出具之日前述事项还未达成共识。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代码000002,简称“万科A”)自2015年12月18日下午13:00起开始停牌。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之后于2015年12月28日、12月29日、2016年1月5日、1月12日、1月23日、1月30日、2月6日、2月20日、2月27日、3月5日、3月12日、3月25日、4月1日、4月8日、4月15日、4月22日、4月29日、5月7日、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6月4日、6月15日、6月2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于2016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于2016年3月14日披露了《关于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于2016年3月18日披露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此外,本公司于2016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以上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等有关事项,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待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反馈意见补充披露完整后再申请复牌。

  2016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39号),公司及相关方根据问询函准备相关答复内容,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日披露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39号)的回复》和《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等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将于2016年7月4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公司董事会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