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取证,因车辆所有人手机号码未成功绑定“南通交警违法短信告知服务平台”或号码变更未及时更新,无法提供告知服务。

  违法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采取以下方式尽快处理交通违法。

  1.登陆南通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ntg.122.gov.cn)或下载登陆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查询和处理。

  2.至各交警大队或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

  如需提供短信告知服务,请车辆所有人至各交警大队、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提供相关证明信息绑定手机号码,或者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友情链接”-“手机号码绑定注册”自助绑定。同时,提醒遇有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移变更的,及时至车管所备案或登陆“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更正。

  敬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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