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合同签定的条件,是需求开具银行反担保保函24亿卢布(约等于2.1亿人民币)和开具公司保函金额为63.2亿卢布(约等于5.56亿人民币),保函总金额,87.2亿卢布(约等于7.66亿人民币),公司需求对公司(包括相关联合卖方主体,下同)是否具有开具上述保函的才能进行承认后,方可签署正式合同。
中标项目报价为91.7亿卢布,折合人民币约8.04亿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运营收入的153.57%,占2020年度海洋工程EPC收入的241.97%,相关合同条款以两边后续签定的合同为准。若本项目合同可以顺畅签定,将对公司2021年-2024年的经运营绩发生积极影响,公司将依照收款进展、出产制作和两边检验状况,依照会计准则承认相关收入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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