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企业女职工

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5号)规定,杭州市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已于2023年1月开始执行

适用对象及条件

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浙江省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在补缴后申请

特别提醒

在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已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等补贴的,不同时享受本补贴;企业申请享受本补贴后,上述其他补贴享受期未满的且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顺延至期满

申请方式

企业应在女职工生育当月起18个月内向申请时单位注册地址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出生医学证明(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劳务派遣企业申请本补贴时,需承诺与用工企业就社会保险补贴的分配达成一致

常见问题解答

01

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能申报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吗?

答: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在补缴后申报

02

劳务派遣企业可以申报该项补贴吗?

答:劳务派遣企业申请本补贴时,承诺与用工企业就社会保险补贴的分配达成一致的,可按规定申报

03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在省本级的可以申报该项补贴吗?

答: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在省本级的,失业保险参保地在杭州的,可按规定申报

04

申报后多久可以拿到补贴?

答: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向财政请款后再行拨付。每月28日前审核通过的,一般在下月中旬可拨付;每月29日后审核通过的,一般在下下月中旬可拨付

05

申报时如何填写补贴起止时间?

答:补贴开始时间为本次生育当月,补贴结束时间为本次生育的第6个月。例:小张于2022年10月生育,符合申报条件,补贴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补贴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

06

如何申报该项补贴?

答:有线上、线下两种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搜索“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进行在线办理

线下申报: 携纸质材料到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办理

杭州市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01

计发标准

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或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公式为:

应计发津贴=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应计发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

应计发天数

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实际享受产假天数进行计发

02

产假天数

从2021年11月25日施行《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规定我省目前产假天数为:

生育一孩的产假为 158天 ,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 188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举个例子

例如小杭,2021年11月07日顺产一孩,2022年7月份申报生育津贴,假如她生育时所在单位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按照浙江省规定可享受158天的假期计算,那么可享受生育津贴为(3000/30)*158天=15800元

注:计算结果仅供参考,以实际发放为准

03

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

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生育时可享受本市职工医保待遇

申领津贴时已在本市 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 。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在2022年7月1日以后生育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在申领时限内发起申请

注:2022年7月1日起,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杭州市职工医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04

申领时限

生育津贴申领时限为生育后次年年底前

05

申领方式

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核准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支付给用人单位。个人可在线上申请,但需要单位签章。符合条件后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申领

线上办理流程

通过浙里医保: 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我要报销”→“生育津贴支付”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 定位到所在区县市→“部门服务(区人力社保局)”→“按责任处室”(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xx分中心)→“生育津贴支付”

来源:杭州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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