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条件:

  在2016年5月31日至2017年4月13日期间买入*ST大控(股票代码600747),并且在2017年4月13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目前,维权律师已经开始接受*ST大控(股票代码600747)投资者的索赔资料,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请速与维权律师联系。

  征集背景:

  *ST大控,股票代码600747。中国证监会已查明,*ST大控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大显集团提供 1.4 亿元担保,并开具 3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 4.59 亿元质押担保事项;三、2016 年 5 月 31 日临时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7年4月13日,*ST大控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ST大控进行立案调查。

  2017年7月24日,*ST大控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的公告》,对*ST大控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60 万元;对代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30 万元;对周成林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3 万元。

  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证监会最终认定该公司虚假陈述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

  投资者参加索赔应当准备的基础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联系律师办理索赔手续时需要提供以下基础资料:

  1、买卖*ST大控(股票代码600747)股票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上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ST大控(股票代码600747)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委托流程

  1、股民准备上述基础资料并邮寄给律师;

  2、律师收到上述材料后,帮投资者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会免费帮股民计算可索赔金额以及应当向法院缴纳的诉讼费,并通知给股民;

  3、如果股民愿意参加诉讼请律师帮其讨回损失,愿意支付诉讼费,律师会提供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等起诉材料,股民在需要签字的材料上签字并连同需要缴纳的费用一并寄给律师;

  4、律师收到材料后,由律师事务所在委托代理合同上盖章,这样委托关系就建立了。律师会将盖章的材料连同收费单据寄还给投资者,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郜律师

  电话:010-57026635

  手机:13466674316(可加微信)

  邮箱:gaojie@yingkelawyer.com

  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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