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9:15-9:25,14:57-15:00)以同一价格成交,若是投资者在集合竞价阶段挂单价格与终究成交价格相同,也是能够生意成功的,集合竞价期间挂单成交准则跟接连竞价阶段是有差异的。
股票集合竞价挂单成交规矩是最大成交量准则,详细而言有以下三点:
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悉数成交;
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悉数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契合上述条件的,上交所取其中心价为成交价,深交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提醒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提醒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提醒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提醒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在集合竞价阶段由投资者依照自己所能承受的心思价格自由地进行生意请求,生意所一次性会集促成的竞价方法。开盘集合竞价未成交的生意申报,主动进入接连竞价。接连竞价期间未成交的生意申报,主动进入收盘集合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