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京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本报告书为公司2020年10月31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的补充公告,补充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中京电子上市之日起至前次权益变动报告的相关权益变动情况。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二、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在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减持。同时,因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权激励增加公司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香港中扬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96.71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中扬已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万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将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公司上市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中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3,085,4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7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中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492,6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18.0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权激励增加公司股本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减持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三、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2020年2月23日,香港中扬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上市日香港中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3,085,470股,持股比例为23.71%。
2、截至2014年8月21日,因2011、2012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香港中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增至55,405,128股,持股比例为23.71%。
3、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9月15日,香港中扬减持上市公司股份7,743,386股,减持比例为3.31%,减持后持股47,661,742股,持股比例降至20.40%。
4、2015年6月26日,因201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香港中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增至71,492,613股,持股比例为20.40%。
5、2016年10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9,490,000股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香港中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492,613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9.32%。
6、截至2020年2月23日,公司因股权激励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总股本增加,香港中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492,613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8.02%。
(二)其他权益变动情况索引
1、2020年2月24日、2020年2月26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6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5万股、56万股、115万股、475万股、31万股,合计减持782万股,减持比例为1.97%,减持后持股63,672,613股,持股比例降至16.05%。
2、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1日,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万股,减持比例为0.15%,减持后持股63,062,613股,持股比例降至15.89%。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99,585,062股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香港中扬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2.70%。
以上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及2020年10月31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中扬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63,062,6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70%。其中,香港中扬累计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1,000,000股,占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3.3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23%。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义务披露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的其他安排。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入中京电子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卖出中京电子股票情况如下:
因自身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香港中扬于2020年2-7月进行大宗交易减持。2020年2月24日、2020年2月26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6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5万股、56万股、115万股、475万股、31万股,合计减持782万股,减持均价为13.86元/股,减持比例为1.97%。
香港中扬于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1日,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1万股,减持均价为15.07元/股,减持比例为0.1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香港中扬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香港中扬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于下列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
电话:0752-2057992
联系人:黄若蕾
投资者亦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董事:
陈红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2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董事:陈红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