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天津总厂外,1917年2月南京造币厂呈请部颁中圆二角一角新银辅币祖模获准,财政部5月下令将翻印新模送总厂复验,再行开制同年广东造币厂拟开制新银辅币,以未获部颁祖模为由,欲沿用旧模,未被批准其余各。

大概500元左右1东方三省生产的宣统元宝六星级版与一点星级版比较,市场价格一般为200元宣统元宝的两颗小星星产于东方三省,价格一般为300元宣通元宝中心梅花版建在东部三省,市场价格一般为200元奉天省制造。

我国的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面额1元的货币为主币无论其是纸币还是硬币我国的辅币为“角”和“分”两种。

宣统元宝银元,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将铸币权统一于中央,规定国币以圆元为单位,主币每元重库平七钱二分,含纯银必须达到96%以上,辅币有银镍铜币,规定银辅币有五角二角五分和一角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