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城控股(601155)12月4日登陆上交所,国内首家民营房企“B股转A股”的案例得以成行。据业内人士分析,作为大股东同时是H股上市公司的案例,新城控股顺利转板登陆A股略有意外,但这或许显示出管理层对房地产企业融资开辟“绿色通道”的意图,其背后还应与整个宏观经济调控思路的转变有重要关联。

  随着新城控股(601155)12月4日登陆上交所,国内首家民营房企“B股转A股”的案例得以成行。据业内人士分析,作为大股东同时是H股上市公司的案例,新城控股顺利转板登陆A股略有意外,但这或许显示出管理层对房地产企业融资开辟“绿色通道”的意图,其背后还应与整个宏观经济调控思路的转变有重要关联。

  公开资料显示,2001年,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借壳原江苏五菱(900950)登陆B股市场,获得资本市场支持后,公司发展开始提速。

  不过,随着B股市场融资功能的不断萎缩,与2001年4月登陆A股的金地集团(600383)、2006年7月A股上市的保利地产(600048)等同行业企业相比,新城地产的发展步伐的确缓慢了下来,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融资失利。毫无疑问,对于严重倚赖资金的房地产行业来说这一点尤甚。

  据统计,2000年7月以来B股市场就再也没有新股上市。也就是说,15年来,本应同时具有融资与交易功能的B股市场,已经成为了一位“独臂老人”。宏源证券一份研报对此指出,随着我国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A股对境外合格投资者的逐步放开,B股市场无疑已被日益边缘化。其最基本的市场融资功能已经丧失,国家层面也不再需要通过B股吸引外资和筹集外汇,因此B股市场已无继续存在的必要。

  那么,为什么说新城控股此番A股上市,透露出了监管层对地产行业融资“开绿灯”呢?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成熟或者说夕阳产业,房地产公司已经很难通过新发股份的方式进入证券市场融资。而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手段,又经常受到宏观调控的影响而时断时续,缺乏稳定性;二是仅从目前我国现存的100多家B股上市公司来看,符合B转A“基本理论条件”的也应排除新城B股。按照业内的基本共识,除去83家A+B公司或可选择让B股转板去香港市场外,剩余的20家B股公司中有可能率先登陆A股的,或应是大股东旗下没有其他上市平台的。事实上,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恰恰不符合这个条件,新城发展控股(01030.HK)也隶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王振华,即新城控股的董事长。

  分析归分析,事实归事实。不管理论上哪一类公司更有望复制“东电模式”,采用整体上市方式由B股转板至A股,最终有说服力的还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案例。据研究,对于将要逐渐退出中国资本市场历史舞台的B股而言,其总体改革方案中,回购B股再谋求A股IPO的模式无疑是对于企业现金流以及未来发展的“赌博”,风险最大;A股与B股直接合并的方案,不仅回购价格的确定存在难度,而且还会受到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限制;整体上市尽管综合优势最明显,但监管部门的认定条件却最为严格和“苛刻”。

  据公开资料,此次新城控股A股上市采用的方式,正是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新城B股来完成的,这与2013年2月浙能电力整合东电B股整体上市所开“先河”基本一致。

  实际上,自房地产企业中茵股份(600745)非公开发行获批以来,近两年来地产行业的“非IPO”融资总体上还算比较宽松。此外,一些海外上市的地产企业也通过美元债券方式等获得了融资。与此相关,万达商业(03699.HK)和富力地产(02777.HK)回归A股的进程也在近期顺利推进,相关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已在证监会官网上予以披露。

  这一切,或显示决策层认识到,作为经济重要支柱的房地产行业需要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且与此前陆续出台的通过信贷及税费放松手段刺激购房人群的方式相辅相成。

  (责任编辑:DF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