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余杭安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余杭区应急管理局针对余杭区点供燃气企业存在的问题,通过安全评估、专项治理和规范管理等方式,协同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规范工厂燃气“点供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燃气安全事故。

01

立即部署整治工作

余杭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安委办〔2021〕19号)的工作要求,联合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 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召开科室负责人会议,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02

全面开展专项排查

各镇街、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排摸工作。目前,余杭区涉及储罐的自建燃气设施单位(点供燃气企业)12家,涉及瓶装燃气使用单位24家。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不少点供燃气企业存在未办理住建部门消防“三同时”审查备案,未办理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检验,企业台账不全等问题,我局将敦促相关企业在明年3月前完成相关整改,否则将坚决予以取缔。

03

积极开展入企服务

区应急管理局邀请第三方专家对全区12家点供燃气企业开展上门检查指导服务,检查安全评价情况、压力容器、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等关键点位安全隐患,逐家核实是否涉及工业原料用气的行为。依据评估报告结果,对“点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改正,并将相关安全隐患情况报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和规范与我局同步开展检查,共同落实“点供设施”的安全监管。

内容支持:危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