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已于2015年8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未完成业绩承诺指标的"美意互通"售股股东王利峰、胡伟股份》的议案。

2016年9月28日公司以人民币0.3971元的总价回购注销北京美意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售股股东胡伟应补偿的2,500,430股股份,详见2016年9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完成股份回购及注销的公告》。

基于本次注销,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11月14日召开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由此,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685,294,641股变更为682,794,211股。

本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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