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官网音讯,2022年12月26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关于对新式冠状病毒感染施行“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依据《总体方案》,交通运输部优化调整了交通运输范畴有关疫情防控办法,自2023年1月8日起施行。其间提出:
撤销交通运输服务一线从业人员定时核酸检测要求,做好健康监测,施行症状办理。从业人员上岗期间佩带口罩,做好手卫生,呈现发热等症状时及时陈述单位,必要时展开抗原或核酸检测。
撤销乘客收支客运场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测温要求,提示引导乘客进站搭车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做好手卫生。活跃运用交通设施和服务窗口等载体加强宣扬引导,广泛宣扬倡议“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小娇职责人”的理念,引导乘客出行途中坚持人际间隔、留意咳嗽礼仪,倡议呈现发热等症状人员或阳性人员防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加强对航运企业、船员服务机构的监督办理,催促辅导各航运企业、船员服务机构执行主体职责,加强船只船员疫情防控和安全办理,及时完善公司内部办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为船只供给满足的防疫物资,定时做好船只要点场所消杀,做好船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健康保证作业,要点做好船员大面积感染时的应对作业,必要时及时调整船只飞行方案或挑选安全水域停靠、锚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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