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柯瑾 北京报道
今年以来金融机构反洗钱,央行频频释放反洗钱强监管的信号。近期央行及其各地分支机构公布信息中金融机构反洗钱,银行、券商、支付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因存在反洗钱工作疏漏而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案例不在少数。
近日金融机构反洗钱,央行成都分行以及南昌中心支行分别对某民营银行和某城商行开出630万元和582万元的大额罚单金融机构反洗钱,重拳出击再次威慑反洗钱违规行为。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以及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是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违规的“重灾区”。
总体而言,反洗钱监管“严”字当头,一方面,以“双罚制”的严厉处罚震慑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加快修法立规的步伐,加强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反恐融资监管力度。
身份识别、可疑交易为“重灾区”
记者注意到,银行反洗钱违规罚款金额多在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百万元以上属于较大罚单。
日前,某民营银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等4项问题,被罚款630万元。某城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4项问题,被罚款582万元。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从7月1日至8月11日,央行以及其分支机构共公布反洗钱相关行政处罚超40笔,包括多家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以及民营银行在内的20余家银行机构因反洗钱不力受到处罚,违规单位罚款及相关个人罚款总金额超8000万元。
“处罚反映了监管高压态势不减的现实情况,一方面表明金融机构需要持续关注合规工作、不断完善合规架构,另一方面‘双罚制’的普及也体现出合规质量的把控不仅仅是制度问题,更涉及到具体人员,需要加强从业者合规意识的培训以及合规人才的引进。”银行业资深观察人士苏筱芮表示。
对于出现违规的银行机构,苏筱芮建议:“银行可根据监管提出的事项开展整改工作,一方面,要从顶层制度方面厘清业务流程,以审慎经营为主要工作原则,系统性地梳理合规工作架构;另外,也可通过岗位的设置与分工,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对合规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攻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识别客户身份是反洗钱工作的基本内容。从2017年开始,央行持续下发235号文、164号文、130号文强化客户身份识别要求,尤其强化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要求,并全面、系统的提出受益所有人判定标准。
某城商行支行反洗钱岗主管人士表示,其所在的银行每个支行网点配备一名结算主管负责反洗钱工作。“每天上午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上报反洗钱信息,对于客户身份识别与可疑交易的识别,更多的是依赖工作人员多年的工作经验,比如按照客户身份特征、行业特点和交易特征等维度判断合规性。”
其表示,银行个人业务、对公业务等都可能成为洗钱的渠道。谈及银行基层反洗钱可能存在的一些疏漏时,该人士认为:“小银行对大型稳定的对公客户十分重视,不能因担心得罪客户,而对反洗钱工作做出松懈。”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记者:“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大概存在两大问题,第一,部分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不够重视,在合规层面,往往对于银行的经营及业务发展更为重视。尽管这几年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银行普遍对反洗钱有了深刻的认识,但不排除还是有一些少数机构不够重视、工作没有做到位的情况。第二,从实践中看,反洗钱工作非常繁琐、要求很多,在执行上还是存在一些困难,很多工作需要人工手工去报,工作量大、流程也较为复杂。”
此外,支付手段及渠道的丰富,也给银行反洗钱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客户通过银行手机APP等线上的交易量增大,同时使用银行卡与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进行频繁转账,增加了银行对客户的身份和交易识别工作量和难度。”某股份行分行人士表示。
随着金融市场的复杂变化,反洗钱工作任重道远。该股份行分行人士举例称,在新形势下,反洗钱也呈现新的特点,“比如利用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滋生,银行应按照监管要求,有效识别虚拟货币交易账户,分析其资金交易特征等,及时切断非法虚拟货币交易的资金链”。
鉴于上述难点,董希淼表示:“还是要利用金融科技,特别是合规科技来提升银行反洗钱工作的能力和效率,包括对于大额资金、可疑资金的监测及上报都需要借助科技的手段。同时,监管部门除对机构进行检查和违规处罚外,也应该加强反洗钱系统平台的建设,与金融机构一起提升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
对接国际标准 监管层面突破不断
近年来,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已成为全球金融监管的共识,整体国际环境对反洗钱的要求越来越高。央行指出,国际社会目前已经建立一套完整的反洗钱标准,涉及领域不断扩展,涉及内容更加复杂,反洗钱标准也成为经济金融领域的重要国际规则。因此,完善反洗钱法是中国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必然要求。
在此背景下,2021年6月1日,央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反洗钱义务。央行表示,新时代的反洗钱工作需要围绕追踪资金向纵深发展,通过构建金融系统预防体系、完善洗钱风险管控制度等,有效追踪资金,防控金融风险。
随着反洗钱法的修订,监管力度亦将加码。该征求意见稿修改的主要内容中增强了反洗钱行政处罚惩戒性。调整法律责任中关于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提高违法责任与处罚的匹配程度;将“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和“未按照规定执行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违法行为纳入处罚范围;完善反洗钱处罚类型,增加警告处罚;增加对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8月1日起,央行印发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强调基于对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情况,采取不同的反洗钱监管措施。
除完善法规制度外,反洗钱也是监管会议的重要内容。7月30日,央行召开2021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继续做好金融服务和管理,其中包括完善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个人数据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多项工作。
在此背景下,苏筱芮表示:“金融机构需要依照《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最新文件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避免为非法金融活动如非法放贷、非法虚拟币炒作等提供支付通道,此外还要关注合规内容的传统‘重灾区’如可疑交易识别、特约商户实名制的落实等。”
“加强金融机构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合力围堵洗钱犯罪,推动包括信息共享在内的措施来提高反洗钱的效率及威慑力。”前述股份行分行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