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股票600496: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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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共计人民币41,259,093.44元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为:2012年,公司下属子公司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与由巴西 GALVAO公司和中石化巴西公司组成的总包联盟体 UFN3 先后签署了巴西氮肥厂项目合同及增补合同,合同金额总计为 5,919.12 万美元,公司负责为该项目提供钢结构制作业务。该项目业主为巴西石油公司。公司根据合同条款,按工程进度于 2012 年 11 月开始陆续发货并陆续收款,2014 年由于巴西当地政治、经济局势发生动荡,业主方未再继续将货款支付给总包方,导致总包方未及时向公司支付货款,公司于 2014 年 3 月停止向该项目进行发货。上述共形成公司应收账款41,259,093.44元人民币。2015 年,总包联盟体投资方之一的巴西 GALVAO 公司进行破产重组,公司亦通过诉讼等方式进行追讨后,预计该笔应收账款较难追回,于 2015 年年度财务审计时,全额计提了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目前,该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已5年,年限较长,且确认款项无法收回,故予以坏账核销。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金额为41,259,093.44元,已在2015年计提坏账准备41,259,093.44元,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坏账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了解和审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