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投资咨询:新浪财经 王茜

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讯投资”)被警方立案调查的消息,对国内证券投资咨询行业而言,其影响不亚于一场地震。

与通常卷入非法荐股风波的主角不同,华讯投资是一家在业内颇具知名度的老牌持证机构。公开资料显示,华讯投资成立于2000年,是国内较早一批获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牌照的公司,并于2015年10月在新三板成功挂牌。

回顾行业历史,上世纪90年代初,第三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正式在国内亮相。截止2020年6月底,证监会网站公布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共有83家。于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证券投资咨询行业在证券市场扮演了重要角色,但也存在野蛮生长的阵痛。华讯投资案更是引发了业内人士的诸多困惑。

随着监管环境不断完善,证券投资咨询行业势必要走上一条更加稳健的合规道路。

法律人士证券投资咨询:华讯投资案引发证券投资咨询业合规思考

今年2月28日,“深圳龙岗公安”发布的信息显示,深圳龙岗警方突击查处华讯投资公司,对147名嫌疑人以涉嫌诈骗和虚假广告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后,经检察机关依法批准,警方对该公司包括董事长周垂富在内的12名公司高管实施逮捕。

上述信息称,华讯投资公司的员工中绝大部分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职业资格。该公司在多家网络平台投放“荐股名师”的广告,业务员将股民拉入荐股群诱导其购买APP会员。报案的投资者反映,跟着“华讯股票”APP的推荐买入卖出,却并未出现“连续暴涨”的情形,而是一买就亏、阴跌不断、深度套牢。

警方还指出,2017年以来,华讯投资因业务员不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或违规荐股等行为,被全国多地证监局行政处罚。

华讯投资出事后,证券投资咨询业内也掀起了对法律风险防范的讨论和思考。

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咨询机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宝华表示,国内的证券投资咨询行业已经存在了二十余多年,目前从业人员不下十万人,服务的客户群体不下百万人,华讯投资一案对行业冲击很大。对于此案,他有几点疑惑。

根据过往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在从业人员资质方面,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需要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需10名)证券投资咨询;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刘宝华认为,上述管理办法并未规定从业人员和无资质人员的数量。“以医院和律所为例,医院内部除了医生,律所内部除了律师,也有大量的辅助人员。即便一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内部有大量无资质的工作人员,是否就能证明公司违法开展业务证券投资咨询?”

作为从业人士,他对此案的疑惑还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的个股分析是一个预期性的判断,服务和APP是否有价值,是否该由行业监管机构以及行业权威机构评定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与客户是服务关系,是与客户签署协议后达成的合作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合同里体现,并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投资收益。如果机构履行了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但客户未能取得收益,是否就属诈骗?此外,如何区分员工个人犯罪和高管犯罪?”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联合创始人陈旭明认为,华讯投资案带来关于行业合规的思考。未来司法机关会通过刑事诉讼的过程、证据的收集、法律的判断和评价,对证券投资咨询行业有清晰明确的认定。这种认定恰恰是证券投资咨询行业自查自纠、警醒变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业内:提升规范意识 与监管层建立更畅通沟通渠道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表示,投资咨询行业中确实存在一些害群之马,需要行政监管机构和司法的介入,也需要行业反思。近几年来,随着监管机制越来越严格,行业的相关问题暴露得比较充分。机构和从业人员应提升规范意识,重视合规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他同时指出, 除了股票市场,在银行理财、基金、信托和保险等领域都广泛存在投资咨询服务。他认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客户的不满和投诉是跟他们听了咨询建议后赔钱有关系。但是,投资咨询服务并不承诺保证投资者的收益,客户如果对服务不满意,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希望监管机构和公安机关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可以考虑这些情况。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陶涛认为,投资咨询行业需要不断规范,但不能“一棒子打死”。行业和监管机构之间需要建立更加畅通的沟通渠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副院长娄秋琴博士指出,证券投资咨询常见的刑事犯罪风险,包括没有取得牌照从业而容易引发的非法经营罪、利用内幕信息或者不公开信息而容易引发的内幕交易罪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抢帽子”容易引发的操纵证券市场罪以及编造并传播虚假交易信息罪等。

在具体案例中,要注意区分员工责任,高管责任以及单位责任,既要审查非法所得利益是归于个人还是单位,也要审查具体行为体现的是个人意志还是单位意志,避免因员工个人行为而扩大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对于单位构成犯罪的,也要根据证据谨慎识别单位中对犯罪行为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位一把手或者其他高管,如果对犯罪行为不知情,也不应当对单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刑事风险,娄秋琴建议,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平时应当做好相关的法律合规工作。在提供咨询的过程中,从业人员应当以行业公认的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完整、客观、准确地运用有关信息、资料,利用专业知识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通过审查合格投资人、签署合同、回访等方式做好风险控制,对员工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培训,进行合法合规地展业。

她同时指出,证券投资咨询行业有其自身的专业特点,在对待某一类行为时,监管部门需要谨慎区分该行为是属于违规行为、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区分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她也呼吁加强投资者教育,强化证券投资存在风险的常识,采取各种有效方式让投资者充分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