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吉林亚泰集团: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吉林亚泰集团,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或“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收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诚
设立日期: 1997年9月1日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公司注册资本:5,299,302,579元
公司类型及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水泥及辅料、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出口、进口;建筑用骨料、砂石的生产、销售;装配式建筑及预制部件部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工程总承包;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生产、销售、出口、进口;电子设备生产、销售、出口、进口;技术服务。煤炭批发、零售;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碳回收利用、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除外)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
经营期限:长期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14949036XY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联系电话: 0553-839897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7月7日至10月8日,海螺水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亚泰集团股份,截至10月8日,共买入亚泰集团162,445,690股股份,占亚泰集团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为5.00%。具体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上述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9日
股票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十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主要是基于对亚泰集团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在未来12个月内海螺水泥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继续增持亚泰集团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海螺水泥和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且没有与第三方缔结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计划。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海螺水泥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7月7日至10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买入亚泰集团162,445,690股股份,占亚泰集团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为5.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亚泰集团162,445,690股股份,占亚泰集团已发行股份数量比例为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亚泰集团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亚泰集团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1年7月7日至10月8日,海螺水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亚泰集团162,445,69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交所及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诚
2021年10月8日
附 表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