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恒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玲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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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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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公告编号:2018-10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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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汇顶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汇顶科技有限公司;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位于福田区梅林路与中康路交汇处“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参与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如竞拍成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等)。
因“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竞买的实际竞买价格目前尚无法确定。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若未来“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的实际竞买价格拟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则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将由董事会根据本次董事会的审议及授权,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将上述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参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公告编号:2018-10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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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章茂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公告编号:2018-10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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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 “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土地面积7193.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55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55,800万元人民币。
●本宗地项目建成后,1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按成本价移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产权归政府;1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含站务用房)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归政府;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除需移交的部分外均限自用,允许抵押但不得转让,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因实际竞买价格目前尚无法确定,若未来实际竞买价格拟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则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将由董事会根据本次董事会的审议及授权,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将上述事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因涉及公开竞拍,本次竞拍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竞拍,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参与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如竞拍成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
三、竞拍宗地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宗地代码:440304001002GB00175
2、 宗地编号:B405-0264
3、 土地位置:福田区梅林路与中康路交汇处
4、 准入行业类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 土地用途:商业性办公用地
6、 土地面积(平方米):7193.57
7、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57,550
8、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55,800
9、 竞买(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11,160
10、 土地使用年期(年):30
(二)其他事项
本宗地项目建成后,1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按成本价移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产权归政府;1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含站务用房)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归政府;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除需移交的部分外均限自用,允许抵押但不得转让,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四、竞拍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加“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竞拍,是为构建集研发、设计、转化于一体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芯片设计、软件开发及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与应用示范基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为深圳市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参加“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将构建集研发、设计、转化于一体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芯片设计、软件开发及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与应用示范基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为深圳市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本次参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参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事项。
六、风险提示
1、本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拍为公开竞拍,竞拍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代码:603160 公司简称:汇顶科技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