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30日電 據證監會網站音讯,2020年,證監會、公安部堅決貫徹黨中心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決策布置,對場外配資違法活動坚持“零忍受”,緊密協作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以嚴打場外配資機構及軟件開發商為重點,加大案子查處懲治力度,凈化市場生態。在各方協同尽力下,全年證監部門向公安機關移交或通報場外配資案子線索89件,协作公安機關查處19起場外配資违法重大案子,抓捕违法嫌疑人700餘人,切斷多個跨區域場外配資黑色產業鏈,有用遏止瞭場外配資違法活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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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外配資違法活動嚴重擾亂資本市場正常次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刑法》《證券法》《期貨买卖办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場外配資經營活動屬於不合法證券期貨活動,構成违法的,將以不合法經營罪、詐騙罪等追查刑事責任。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強化警示震懾,現將2020年公安機關偵破的重慶“促成網”等十起場外配資違法违法典型事例予以發佈,以案說法、以案釋法。這些事例中,有的通過開發、銷售或运用配資分倉系統軟件,為投資者從事股票、期貨配資买卖開立子賬戶,並供给高杠桿买卖資金,涉嫌不合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有的涉嫌选用“虛擬盤”配資方法從事股票、期貨投資詐騙活動。投資者一旦參與場外配資違法活動,本身利益將無法得到保证,並或许遭受較大財產損失。在此提示廣大投資者,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參與股票期貨买卖,自覺遠離和抵抗場外配資違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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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證監會將堅決落實“零忍受”作业要求,與公安部等有關部門緊密協作协作,常態化打擊場外配資,嚴厲查處場外配資違法违法案子,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全力保证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附:2020年場外配資違法违法典型事例

一、重慶“促成網”股票配資案。2018年至2019年,重慶融鑫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設立“促成網”網站和APP等配資平臺,對接資金供给方(俗稱“金主”,下同)獲取配資資金和證券賬戶,並运用某軟件公司開發的配資分倉系統軟件,為配資客戶開立买卖子賬戶,供给杠桿份额高達8倍的配資資金進行配資炒股。涉案公司未获得相關證券業務經營資質,發展署理商招攬配資客戶4萬餘名,广泛全國16個省市,涉案买卖金額達550億元,涉嫌不合法經營罪。2020年1月,重慶市公安機關完结收網抓捕,共取締配資公司1傢、署理商25傢,抓獲涉案人員153人,對其间52人采纳刑事強制办法。现在該案已由檢察機關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二、深圳聚牛匯友股票配資案。2017年至2020年,深圳市聚牛匯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同盛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多傢配資公司向上海蜂虎銘創軟件技術有限公司購買瞭配資分倉系統軟件,並設立多個配資網站和APP招攬配資客戶,聯系“金主”供给配資資金和證券賬戶,运用配資軟件開立若幹买卖子賬戶,分配給客戶進行配資炒股,並收取配資服務費。2020年6月,深圳市公安機關在深圳、上海兩地開展收網行動,共搗毀违法窩點10處,操控涉案人員50餘人,刑拘违法嫌疑人17人,触及配資客戶4500餘人,涉案买卖金額達70億元,實現對配資公司、配資軟件開發商和“金主”的全鏈條打擊,是迄今為止廣東省打擊規模最大的實盤場外配資不合法經營案。现在該案已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三、上海厚成股票配資案。2018年10月至2020年9月,張某、牛某等人先後以上海厚成網絡科技中心、上海厚步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智捷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等6傢公司名義,在未获得相關證券業務經營資質的情況下,開發“牛千萬”“滿倉紅”“牛萊战略”“牛領战略”等4個配資分倉系統軟件,並通過互聯網、電話等方法招攬配資客戶,供给配資炒股服務,收取配資保證金9000餘萬元,触及配資客戶2000餘人,賺取买卖手續費400餘萬元,涉嫌不合法經營罪。2020年9月,上海市公安機關在上海、安徽、深圳三地開展同步收網,抓獲團夥成員30餘人,現場扣押作案電腦9臺、手機22部、銀行卡4張、財務賬冊21冊。现在該案已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四、上海“股融寶”股票配資案。2016年1月至2020年7月,安某、臧某等人先後以上海墨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魁務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戰奎投資办理有限公司、上海碧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名義經營配資平臺,在未获得相關證券業務經營資質的情況下,通過互聯網等方法招攬配資客戶,並运用“股融寶”配資分倉系統軟件署理客戶進行配資炒股,收取配資保證金3500餘萬元,触及配資客戶700餘人,賺取买卖手續費250餘萬元,涉嫌不合法經營罪。2020年8月,上海市公安機關在上海、山西兩地開展收網,抓獲违法嫌疑人10人,現場扣押作案手機68部、硬盤4個。现在該案已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五、廣東“時盛網”股票配資案。2019年至2020年,廣東時盛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廣東益升信息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廣東同昇信息技術咨詢有限公司、佛山市貝贏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傢公司設立瞭“時盛網”“益升網”“同昇網”“貝贏網”“元全網”“金牛網”等一批配資平臺,並聯系“金主”獲取配資資金及證券賬戶,运用配資分倉系統軟件為客戶供给买卖子賬戶和杠桿份额5至10倍的配資資金進行配資炒股,向客戶收取配資手續費或進行盈余分红。2020年7月,廣東省佛山市公安機關開展系列專案打擊,在廣東、四川等6地開展統一收網行動,共打掉配資平臺6個,抓獲“金主”團夥及配資平臺團夥共38人,涉案金額逾2億元。现在該案已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六、安徽昊鑫股票配資案。2019年至2020年,杭州望洲清泉企業办理有限公司對外招攬股票配資業務,並與銅陵昊鑫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達成协作協議,授權其作為安徽銅陵地區署理商,通過發傳單、微信、電話、熟人營銷等方法開發配資客戶,运用“易管傢”配資分倉系統軟件開立买卖子賬戶供给給客戶运用,為客戶供给配資炒股服務,雙方按份额分配賺取的配資利息。本案涉案买卖金額逾19億元,其间2020年3月以來配資金額近5000萬元,收取保證金近2000萬元,触及“金主”及其證券賬戶共21個。涉案公司均未获得相關證券業務經營資質,涉嫌不合法經營罪。2020年9月,安徽省銅陵市公安機關在杭州、銅陵兩地抓獲违法嫌疑人7人。现在法院以不合法經營罪作出一審判決。

七、廈門藍象科技期貨配資案。2012年以來,廈門藍象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並運營某資產办理系統軟件。該軟件具有賬戶分倉功用,被多傢配資公司运用進行期貨配資活動,涉案公司以主賬戶及下設的子賬戶數量為標準,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向配資公司收取軟件运用和服務費用。涉案公司也运用該軟件從事配資經營活動,涉嫌不合法經營罪。2020年9月,廈門市公安機關開展收網行動,發現軟件中有期貨主賬戶600餘個、子賬戶8萬餘個,拘捕违法嫌疑人3人。现在該案已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八、江西氧氣科技期貨配資案。2020年8月,江西公安機關在作业中發現南昌氧氣科技公司涉嫌不合法從事期貨买卖。經查,涉案公司未获得相關期貨業務經營資質,通過公司網站、朋友介紹等方法招攬配資客戶,並借用别人期貨賬戶作為主賬戶,运用“知富通”配資分倉系統軟件拆分為多個虛擬子賬戶,供给給客戶進行期貨配資,使客戶在不具備期貨买卖資質和支付很少資金的情況下開展期貨买卖,並從中收取遠高於期貨买卖所的手續費牟利。2020年8月,江西省南昌市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偵查,抓獲违法嫌疑人59人,涉案金額2698萬元。现在該案已由檢察機關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九、四川“馬上漲”虛擬盤配資案。2019年至2020年,吳某、楊某等人协作開發瞭一款配資分倉系統軟件,並設立瞭“馬上漲”等虛擬盤配資平臺,招攬成都馬上漲科技有限公司、重慶五十弦文明傳播有限公司等多傢公司作為配資平臺運營商及署理商,通過微信炒股群發佈高額度、高杠桿配資信息招攬客戶,招引客戶在平臺上配資炒股。但實際上客戶買賣股票托付單並未真实進入證券市場买卖,僅是在配資平臺記賬,配資平臺依照股市行情計算客戶买卖盈虧,使客戶信任自己是在進行真實的證券买卖。2020年5月,四川省成都市、重慶市兩地公安機關對吳某、楊某违法團夥實施統一抓捕,抓獲违法嫌疑人132人,搗毀违法窩點9個,扣押作案電腦150臺、手機325部、銀行卡1590餘張以及很多賬本、票據、合同、話術資料等,涉案金額3000餘萬元,受害人2000餘人。现在該案已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十、陜西“開門紅”虛擬盤配資案。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西安憶美星斗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5傢公司运用電話、微信等方法推廣“開門紅”配資平臺,誘導客戶註冊和充值,以十倍杠桿建倉买卖,並收取3‰的建倉費,當买卖的股票跌落5%時,業務員會誘騙客戶追加投資,跌落7%時,平臺會強制平倉;當客戶購買的股票上漲賣出時,平臺將抽取10%投資盈余作為分红。客戶在配資平臺上所投入的資金悉数進入违法嫌疑人個人賬戶,並未真實流入證券市場,涉嫌股票投資詐騙。到案發,配資平臺共註冊623人,涉案金額3900餘萬元。2020年4月,陜西省西安市公安機關在西安、合肥、阜陽、杭州和蘇州等5地市同時開展收網行動,成功操控涉案人員120人,刑拘52人。现在該案已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