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2018年11月28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地产”或“公司”)披露了《关于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075号)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披露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拟将其持有的全部信达地产796,570,892股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占信达地产总股本的27.93%)协议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现将信达地产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信达函告,中国信达已于2019年1月24日收到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信达公司协议转让信达地产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财金[2019]3号),财政部已原则同意中国信达将所持的796,570,892股信达地产股份直接协议转让给信达投资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月25日,中国信达与信达投资签署《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中国信达将其直接持有的全部信达地产796,570,892股股份协议转让给信达投资,在满足本协议股份转让的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信达投资向中国信达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共计为人民币3,226,112,112.60元,每股价格为人民币4.05元/股,上述价格为按照信达地产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或者前1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格的孰高值确定。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转让仍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信达投资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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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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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