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楊建 每經編輯:何劍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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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前私募冠軍蘇思通收到瞭來自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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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證監會對藍海思通操縱股價行為進行瞭立案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奉告瞭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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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此次操縱股價行為触及藍海思通旗下的私募產品耀匯金1期、3期,共买卖“雲煤动力”等5隻股票。最終,證監會對藍海思通沒收違法所得513.7萬元,並處以1227.4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蘇思通給予正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蘇思通被正告並遭罰款30萬

2018年12月28日,證監會發佈瞭最新的處罰決定書,涉案當事人為藍海思通投資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以及前私募冠軍蘇思通。經查明,興業國際信任-耀匯金1號資產调集資金信任計劃(1)期及興業國際信任-耀匯金1號資產调集資金信任計劃(3)期兩項資管計劃於2015年6月8日於中國國際金融廣州天河路證券營業部開戶,兩個賬戶的資金均來源於征集資金。其间耀匯金1期、3期的买卖決策人為藍海思通的蘇思通,蘇思通在作出決策後直接給买卖員下達买卖指令,或通過丁某偉下達买卖指令,公司买卖員負責下單,下單電腦為公司電腦。

證監會認為,藍海思通运用資金優勢,通過連續买卖、對倒、尾盤拉抬等方法影響“雲煤动力”等5隻股票價格和买卖量,其行為違反瞭《證券法》關於制止操縱證券市場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蘇思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在聽證會上,當事人蘇思通提出如下申辯意見:其沒有參與“西藏旅遊”股票的操作,操作這隻股票的人是現關押於遼寧本溪看守所的劉某力。本案中藍海思通和蘇思通也是受牽連傷害者,且合作調查,請求從輕處罰。

證監會标明,經核實,沒有證據标明耀匯金1期3期买卖“西藏旅遊”系由别人操作。

證監會認為,藍海思通實際操控运用耀匯金1期3期,應當對其操縱行為承擔責任。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损害程度,決定對藍海思通沒收違法所得513.7萬元,並處以1227.4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蘇思通給予正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5隻個股中隻有3隻小幅盈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蘇思通涉案操縱的5隻個股中,均触及到运用資金優勢,通過連續买卖、對倒、尾盤拉抬等方法影響股票價格和买卖量。不過從最終的收益來看,前私募冠軍蘇思通是“賺少虧多”,其间操縱5隻個股有2隻虧損,而别的3隻個股均是小幅盈余,其间虧損最大的是雲煤动力,最終虧損挨近3000萬元。

證監會處罰決定書顯示,在2015年9月18日至10月9日11個买卖日期間,耀匯金1期3期运用資金優勢,选用持續高價申買、對倒等方法,拉抬“雲煤动力”股價,並在拉抬後当即反向賣出,影響瞭“雲煤动力”股價和买卖量。例如:9月18日14:10之後,耀匯金1期3期連續以遠高於市價的價格(部分為漲停價)持續買入“雲煤动力”,股票全天漲幅為8.93%,最高至漲停。不過,耀匯金1期3期在8個买卖日累計買入“雲煤动力”5824萬股,最終虧損2786.9萬元出局。

此外,在2015年9月28日14:58:38~14:59:40期間,耀匯金1期3期以遠高於市價的價格分6筆申買“恒源煤電”300萬股,成交金額2049萬元,不過該筆买卖最終也虧損115萬元。

在另3隻小幅盈余的個股买卖中,2015年7月15日至7月17日3個买卖日內,耀匯金1期3期在3個买卖日累計買入“西藏旅遊”474.5萬股,成交金額7488萬元,到7月17日,耀匯金1期3期期末持有“西藏旅遊”股票172股,盈余394.5萬元;2015年9月30日尾盤期間,耀匯金1期3期以遠高於市價的價格分13筆申買“西寧特鋼”331.7萬股,成交金額1252.8萬元,該筆买卖最終盈余95.27萬元;2015年9月30日尾盤期間,耀匯金1期3期以遠高於市價的價格分27筆申買“新鋼股份”610萬股,最終該筆买卖盈余23.83萬元。

别的,同日,运用耀匯金2期帳戶進行股票操縱的雅利(上海)資產办理有限公司及首要責任人呂沈強,也分別被證監會處於100萬元和30萬元的罰款。證監會處罰決定書顯示,2015年9月10日尾盤,耀匯金2期以遠高於市價的價格分5筆申買“中發科技”209萬股,不過該筆买卖最終虧損5.4萬元。

證監會認為,雅利資產运用資金優勢,通過連續买卖、尾盤拉抬等方法影響“中發科技”價格和买卖量,其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七十七條榜首款榜首項和第四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所述的操縱市場行為。最終證監會決定對雅利資產操縱“中發科技”處以10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呂沈強給予正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