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10月11日电 今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三周年。长三角是我国最早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地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同时也是我国最重要、经济创新能力最强的“经济高地”。新时期,我国提出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战略决策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有何深远意义,本网特邀请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终身教授曾刚给予解读。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曾刚(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终身教授)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极大的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带动整个长江经济带和华东地区发展,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

1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意义

长三角城市群是世界六大世界城市群之一,是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唯一代表,享有崇高的国际声誉。2008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了推动长三角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2010年,国务院批复、国家发改委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了长三角十年总体目标、发展方向和空间格局。2016年,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了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和协调发展的路径与机制保障。

从总体上,在我国当下实施的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中,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颇具特色。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着眼于我国生态安全总体格局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京津冀内部差距大,消除环京津都市贫困带任务艰巨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粤港澳大湾区面临一国两制三方体制机制融合的巨大困难;而长三角则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2020年,长三角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以全国3.7%的国土面积,承载了16.7%的人口,创造了24.1%的生产总值。2021年1-6月,上海市GDP突破了2万亿元大关,达到了2.0102万亿元;江苏省GDP达5.5199万亿元,仅次于广东排在全国第二,同比增长13.2%,两年平均增速6.9%;浙江省GDP总量达3.4556万亿元,高达13.4%的增速领跑东部,两年平均增速6.8%;安徽省GDP达2.0576万亿元,GDP增速和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12.9%和6.6%。此外,上海、苏州、杭州等长三角GDP前十强城市的经济总量达7.8616万亿元,占长三角经济总量的60%。截至2021年 7 月底,长三角科创板企业已达 147 家,首发募集资金2088.51 亿元,总市值 2.55 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的46.08%、53.63%和51.29%。

同时,得益于共同的开放包容色彩浓厚的苏南文化,内部发展差异较小,各地相互合作联动的历史悠久,一体化发展条件优越,有望建设成为我国新时期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带和示范带。

2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就

区域一体化发展是指消除区内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区内合理分工布局、提高资源环境利用与保护效率、提升区域整体国际竞争力的过程。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是实现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长三角肩负的建设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任(一极三区一高地)。长三角根据中央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认真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

国家相关部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编制了长三角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规划,明确重点工作协调事项。《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长三角标准一体化的实施意见》《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等一批专项规划和实施意见相继出台,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供给。此外,针对重点功能区建设与发展要求,国家还出台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等,为长三角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与遵循。

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抢抓机遇,积极行动,纷纷出台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一体化发展的时间表、任务书和线路图。上海市主要抓好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创新、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对外开放、统一市场等七个重点领域合作,以及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三个重点区域建设;江苏省重点推进产业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市场完善、绿色发展、公共服务优化、省内全域“六个一体化”工作;浙江省重点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层次对外开放、高普惠共享公共服务等工作;安徽省则将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绿色发展样板区、建设长三角联通中西部的重要开放枢纽,列为该省工作目标与任务。

同时,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协同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主要有七大方面:第一,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在长三角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方面,创建了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推动了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在苏浙皖设立了12个分中心,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在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汇集了19个重大科学装置、35493台(套)科学仪器,“创新劵”发放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为科技资源与服务跨区域共享提供了重要支撑;第二,产业分工协作。积极引导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头部企业跨区域布局。G60科创走廊功能不断完善,环太湖科技创新带建设已经启动,上海、南京、杭州等中心城市“创新飞地”建设突飞猛进;第三,交通基础设施共建。长三角第一批17条断头路项目已开工建设14条。杭黄铁路、沪通铁路一期、徐宿淮盐高铁、连淮高铁开通运营,南沿江城际、宁淮城际、沪通铁路二期等开工建设;第四,生态环保联防联控。联合开展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共同编制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近期重点任务清单,探索太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规则,“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示范作用日益突出;第五,公共服务便利共享。“长三角就业招聘联盟”线上公共就业服务专区建设,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跨省医疗费用结算系统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重要进展;第六,一体化体制不断完善。长三角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建立了人大、政协的信息交流、工作互动机制,国务院成立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形成了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主要领导人定期会晤会商制度,组建了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上下联动、三级运作、统分结合、各负其责”机制已然成形,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提供了组织保障;第七,跨界专业联盟设立。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发利用社会资源方面,批准设立了长三角开发区联盟、集成电路产业公共服务机构联盟、数字经济产业联盟、科技创新智库联盟、企业家联盟等,为推动服务、市场一体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3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展望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区域一体化条件最好的区域,肩负着建设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重任。为了实现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用必要从下列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部署。

3.1 改革长三角公共管理体制机制

在制度环境方面,对现有沪、苏、浙、皖有关一体化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执法规范进行梳理、修改,形成简政放权、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统一的营商环境法规体系,实现区域制度供给一体化。在市场环境方面,推动审批许可事项清单合一,证照资质互认,加快信用长三角建设,实现综合监管和智慧监管,率先开展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信贷获取、投资者保护、税收征管一体化试点。对标世界先进标准,建立统一的企业服务平台,实现要素自由流动一体化。在服务环境方面,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所有办事事项统一设立方式、数据格式、证明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标准,建立指标对接、流程相同、要求一样、标准一致的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探索“一证通用”,实现政府服务的一体化。

3.2 创新环保跨界联动机制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示精神,通过服务外包,建立覆盖全域的统一监测系统,提高长江生态环境系统管控水平。加大城市“三线一单”执行力度,严防死守环保门槛;通过市场交易、排污罚款、政府预算、社会捐赠等形式,设立环保基金,为长三角序列大型环保工程提供可靠资金保障。通过税收减免、人员培训、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欠发达地区绿色智慧产业发展,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的蔓延。探索建立水权、排放权交易制度,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在生态环保领域的联动机制,实现区域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推行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离任环保审计制度,加大环境破坏处罚力度,对违规者重罚,为美丽长三角建设提供系统支撑。

3.3 重视新基建、城市群、产业体系三者之间联动

2020年是大规模5G基站建设的元年,基于新基建的数字工程、融合工程、创新工程,为疫后长三角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动能,网络经济、健康经济等新经济蓄势待发。新基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5G、新能源)辐射、溢出、联动效应巨大,也使中国在全球具有领先地位的领域,从长三角各省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内容看,数字港、数字化城市已经成为长三角各城市争夺的山头阵地。因此,应以企业为投资主体,重视长三角城市群、新基建设施、产业体系三者的联动规划,尽快启动分布式长三角国际数据港建设。

3.4 设立长三角产业创新基金会

长三角高端科技资源呈现向核心大城市集中、生产厂商向边缘中小城市转移态势。应该借鉴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Fraunhofer Gesellschaft)、史太白基金会(Steinbeis Stiftung)成功经验,政府(教育、科技、经信、财政)扶持,企事业单位主导,设立总额5000亿元长三角产业创新基金会,按国有非赢利机构章程运行,避免政府“用力过猛”,推动跨行政边界的产学研一体化,三链(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融合,合作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能级安全和国际竞争力。

3.5 重点建设集成电路和生物医药世界级产业集群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最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是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链最完整、综合技术水平最高的地区。集聚了国内55%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80%的封装测试企业以及近50%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芯片产能占全国的63%,成立了由复旦大学牵头,浙江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等13 家单位参与的长三角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已形成了包括研究开发、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及支撑业在内的较为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涌现出中芯国际、长电科技、中微半导体等全国集成电路领军企业。随着华为全球研发中心落地上海青浦,将引导2020年研发投入达1418.9亿元(占销售总额的15.9%)、研发人员为10.5万人(占员工总数的53.4%)的华为公司为长三角世界级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建设如虎添翼,重视华为与长三角其他创新主体的融合互动也就成为必须重视的问题。

此外,长三角是我国最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2020年,长三角三省一市医药制造业产值1.3万亿元,占全国30%,利润占全国35%。建成了上海生物及新型医药研发与生产中心,以上海、杭州、泰州三大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和无锡“太湖药谷”为核心,苏州、连云港、湖州、金华等中医药、化学原料药和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基地,以及上海临港、盐城、宁波、舟山等海洋生物产业基地为辅的生物医药产业体系。浙江台州的化学原料药生产、江苏的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上海的呼吸机生产享誉全球。但如何打破现有三省一市行政分割对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的限制,如何建设跨界协同互动的创新体系,也就壮大长三角生物医药产业必须回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