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買賣要交哪些稅費
根據稅法的規定,個人取得的股利收入,應當按照20%交納個人所得稅。在計算應稅所得時,不扣除任何費用, 按照取得的收入全額計算應交稅金。
股票交易參考以下資料:
參考資料:./question/12766392.html
參考資料:./question/10831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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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購買股票有哪些稅
你好,交易過程中的稅費包括券商交易傭金、過戶費以及印花稅。其中券商交易傭金中還包含著經手費和證管費(深交所稱監管費)。
股票交易稅費的多少是根據我們所完成的交易額所決定的。券商交易傭金一般不超過成交金額的0.3%。最低標準是5元,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印花稅按股票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國家稅收不容浮動。過戶費深圳不收上海收,按1000股一元收取的,起點一元。
經手費和證管費一般都包含在傭金里面的。經手費A股是按照0.0087%收取的。B股是按照成交額的0.026%所收取。證管費無論是a股還是b股都是按照額的的0.004%收取的。
股票是要交稅的,每次賣出股票都需要交印花稅,但投資者的股票交易盈利收入是不需要交稅的。因為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來看,股票交易盈利收入屬于財產轉讓所得,所以不用交個人所得稅。而印花稅的稅率一般是成交金額的1‰
打個比方來說,A打算賣出10000支股票,每支按15元的價格賣出,那么A在賣出股票時需要交的印花稅=10000×15×1‰=150元。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⑶ 企業買賣股票要繳哪些稅
企業買賣股票要繳哪些稅
在2014年全國稅收專項檢查的指令性檢查項目中,“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及個人”赫然在列。加強對股權轉讓、股票買賣等資本交易事項的稅款征收,再次成為近期關注的熱點。本文梳理企業從事股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涉及的相關稅收政策,幫助納稅人理解和適用。
營業稅
政策依據
◆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商品轉讓業務有關營業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3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
操作提示
●納稅主體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四項以及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的規定,納稅人從事股票等金融商品的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同時,財稅〔2009〕111號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股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據此,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單位納稅人從事股票轉讓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收益,均應繳納營業稅。原非金融機構買賣金融商品不征收營業稅的規定取消。
●營業額的確定
按照相關稅收政策規定,股票買賣業務的營業額為股票賣出原價(不扣除任何費用和稅金)減去買入原價(不包括各種費用和稅金)的差價收入,適用5%的稅率。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3號規定,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不再按股票、債券、外匯、其他四大類來劃分,統一歸為“金融商品”,不同品種金融商品買賣出現的正負差,在同一個納稅期內可以相抵,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若相抵后仍出現負差的,可結轉下一個納稅期相抵,但在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該規定改變了原將金融商品按股票、債券、外匯、其他四大類劃分,只有同一大類中的金融商品買賣出現的正負差,才可以在同一個會計年度內相抵的規定。
●營業額(買賣價差)的計算
1.對納稅人買賣股票時,實際操作中可以根據不同取得方式和價格確定股票買賣價格,主要存在以下確定方式:
(1)二級證券交易市場買賣股票:價格以納稅人買賣成交價格為依據,即以納稅人交易交割單據記錄價格來確定買入價和賣出價。
(2)以合同、協議方式買賣股票:價格以合同、協議中記載交易價格為依據,確定股票買賣價格。
(3)以拍賣、抵債方式買賣股票:拍賣方式以拍賣成交價格作為雙方股票買賣價格為依據,而抵債的以抵債金額為依據,確定股票買賣價格。
(4)參與新股、增發申購、配股認購取得股票:以發行和增發價格確認為買入價格,而配股認購方式主要是以公司股東所持有股票為基礎,以較低價格進行一定比例配股,以配股價格為買入價。
(5)原始股東的原始股權投資在公司上市后所形成股票(限售股):因存在股權變為股票過程,一種觀點認為應以上市公司發行價作為買入價。另外一種觀點認為應當以實際投入成本作為股票買入價。現有天津市、浙江省、廈門市等省市的地方稅務機關相繼發布公告,對此類限售股的買入價規定為“以該公司獲準上市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為買入價。買入價的扣除憑證為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招股說明書”。
2.對于納稅人所持股票因上市公司分紅派息出現除權或除息,導致股票數量和價格有所變動,不能直接以所持股票賣出價減買入價來計算價差收入,應根據財稅〔2003〕16號“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的規定,或采取復權的方法,還原為股票購入時的價格。
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企業所得法及其實施條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損失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6號)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
操作提示
●收入總額的確定
根據企業所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的收入總額為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財產(股權、債權等)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稅法同時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但是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股權轉讓所得和權益性投資收益收入的確認
國稅函〔2010〕79號規定,股權轉讓所得為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股權轉讓所得=轉讓股權收入-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企業權益性投資取得股息、紅利等收入,應以被投資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的日期,確定收入的實現。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
●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的稅務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于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于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按規定結轉彌補;投資企業不得調整減低其投資成本,也不得將其確認為投資損失。
●企業清算所得或損失的確認
財稅〔2009〕60號規定,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分得的剩余資產的金額,其中相當于被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中按該股東所占股份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剩余資產減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額,超過或低于股東投資成本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東的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
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從被清算企業分得的資產應按可變現價值或實際交易價格確定計稅基礎。
●企業股權投資損失的稅務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6號規定,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簡稱股權)投資所發生的損失,在經確認的損失發生年度,作為企業損失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企業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可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除;除此以外的股權、債權等投資損失應以專項申報的方式辦理稅前扣除申報手續。
印花稅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交易印花稅改為單邊征收問題的通知》(財稅明電〔2008〕2號)
操作提示
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征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
⑷ 股票交易都要收取哪些稅
跟你說說吧:稅,不是你應該關心的,因為你無法改變.印花稅,是單邊收的,也就是賣收,買不收.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過戶費,深圳不收上海收...成交面額的千分之一(一千股一塊)
最重要的是傭金:傭金是證券公司收的.國家規定不超過千分之三...可以調.但是如果你是菜鳥的話,那么華泰也不會跟你調.因為你什么都不懂..我說話直,別介意.
最后一項是規費:通常是千分之零點二一七五..規費中包括:證券交易監管費,證券交易所經手費,風險金...OVER
⑸ 買賣股票要交那些稅
股票買賣要交費用:
1、按規定買、賣
股票傭金
在0.1%—0.3%范圍內,
電話委托
交易最高0.3%,網上委托交易一般是0.2%,或你有一定多的資金或交易量,可與證券公司協商到0.1%或更低些。
傭金每筆交易最低收取是5元。
2、賣出時加收
印花稅
0.1%(單向收取)。
以上是按成交金額計算百分比的。
另外,
過戶費
(僅限于滬市),每買賣100股收取0.1元。
⑹ 現在股票買賣都有什么稅費
1。傭金。收費標準因交易品種,交易場所不同而有所差異。一般是萬分之8到千分之3,由各個證券公司按客戶資金量,交易活躍程度差異收取,但不能低于證監會的最低要求。
2。過戶費。A股為成交面額的千分之一,起點1元;B股在上海交易所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五,深圳交易所亦為萬分之五但是最多不超過500港元
3。印花稅。現階段只對出讓方按千分之一征收,對買方不再征收。
⑺ 股票投資所涉及的稅項有哪些
每次股票交易,買賣股票時需要交納手續費、印花稅、過戶費。
手續費的收取比例,不同的券商各不相同,但國家規定不得超過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三(每次不低于5塊),比如我在國泰君安開戶,手續費就是千分之2,我的一個朋友熊市時在光大證券開戶,合同簽了5年,當時的手續費是千分之0.2,當現在牛市的時候,他的交易成本大幅下降,不得不佩服他的先見之明啊!
印花稅的收取比例,是千分之一.
過戶費的收取極低,通常交易金額接近10萬元,才收取1元。可忽略不計。(編者注:目前滬市有過戶費而深市沒有)
如果你買1000股8.13元的股票,那么要交納:
手續費(這里按千分之三計算):(1000*8.13)*0.3%=24.39
印花稅:(1000*8.13)*0.1%=8.13
過戶費:按1元算。
24.39+8.13+1=33.52元。
賣股票時計算方法相同。但要把股票價格換成賣出價。
注:查詢每一筆交易的印花稅和手續費可以在相應交易軟件中的“交割明細”中找到!
⑻ 股票交易需交幾種稅或者說要交什么費用
股票交易需要交1‰的印花稅,由1.5‰~3‰不等的交易傭金、手續費等費用。
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資者之間按照市場價格對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所進行的買賣。股票公開轉讓的場所首先是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或次級市場,是股票發行和流通的場所,也可以說是指對已發行的股票進行買賣和轉讓的場所。股票的交易都是通過股票市場來實現的。
⑼ 買賣股票要交什么稅
目前來說國家在股票市場中征收的稅主要有三種:
證券交易印花稅
股息紅利所得稅
股票轉讓所得稅(暫停征收)
其中證券交易印花稅屬于投資者最熟悉的稅種,當投資者賣出股票時,清算的時候會自動扣款,目前征收方式是賣出總額的0.1%。一般來說我們會把這個計入交易成本,屬于完全不會影響投資決策的因素。
第二種股息紅利所得稅比較麻煩,由于目前征收規則和實際持股天數有關,所以事前只能估算大概的金額,可能會和實際征收情況有出入。目前股息紅利所得稅主要是根據財稅[2015]101號以及財稅[2012]85號這兩個文件進行征收。
對于境內投資者來說,有的時候股息紅利所得稅還是會影響操作的,稅務成本比較高的主要是下面兩種:
現金紅利特別高的,一般來說超過5%就應當重點關注了;
送股,因為送股的時候會按照股票的面值,每股1元,來計算應稅額。所以對于所有股價低于20元的股票來說,都應該重點關住。
以上就是目前股票投資中需要考慮的稅賦因素,基本上千萬左右規模,一年下來稅大概能控制在萬元的級別,也就是不足資產總額的千分之幾的水平。當然,如果換手率特別高或者持股特殊的話,遠高于這個水平也是很常見的。
⑽ 目前,個人股票交易要交哪些稅費
股票交易要交:
一、稅金(代國家收取):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目前實行買入不收取,賣出時收取。
二、傭金:由證券公司在買進和賣出時都要]收取。為交易時成交金額的1‰--3‰,即最低千分之一,最高為為3‰,但最低保底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傭金收取費率可與券商協商。呵呵,可討價還價。
三、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深圳股票不收取):按交易數量的千分之六收取,即每1000股收取0.60元,不足1000股按0.60元收取。超過1000股按實計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