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每天的開盤價是怎么確定的,是由誰確定的

股票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確定的。

集合競價是指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所有人輸入買賣委托申報,在9點25分時,交易所電腦交易主機系統根據集合競價規則對全部有效委托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并以同一價格成交,也就是開盤價。

集合競價階段撤單規定,滬深兩市每個交易日9:25至9:30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兩個交易所交易主機都不接受撤單申報。

在接受交易申報的其它時間內,兩個交易所規定有所不同。滬市未成交申報在其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可以撤銷,具體為每個交易日9:15至 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深交所規定14:57至15:00,深交所交易主機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在它接受申報的其它時間里,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

(1)股票每天的價格是怎么來的擴展閱讀

集合競價原則: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及低于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在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成交。

能滿足以上三原則,則是當日的開盤價。

B. 股票一天的價格如何確定

1.靠實際買賣雙方成交的價格作為實時價格.該價格的浮動范圍在昨日收盤價的±10%范圍內。
2.收盤價在滬市是以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為準,深市以最后三分鐘的集合競價決定.

C. 股票一天的漲跌是由什么來

是這樣的。股票的價格受供需關系影響,如果買的人多那么股票的流通盤又是固定的,自然需求的多價格就會上漲。如果買的人少而每天的賣盤要基本差不多那么股票價格就會下跌。

D. 股票即時價格是怎么得來的

股價是由市場決定的。也有買賣的多少決定的。價格不是算出來的,是交易出來的。

一般來說,股票定價是利用市盈率來計算的。每股的股價等于市盈率×每股收益,而其決定作用的就是這市盈率。市盈率就是根據該股的未來收益預計,市場的趨勢來定的。

成交規則是按價格最近原則排隊等待,賣出5檔是從低到高排列,買入5是按照從高低排列,排隊等待成交。

同一時間內收到的委托價格進行撮合排序就是9點15開始的集合競價階段,集合競價后撮合所有可成交的成交,定開盤價,之后進入連續競價階段,進入連續競價階段就已經完成了排序,新掛的單子要么就當時成交了。

(4)股票每天的價格是怎么來的擴展閱讀:

股票價格的分類

股票有市場價格和理論價格之分。

1.股票的市場價格

股票的市場價格即股票在股票市場上買賣的價格。股票市場可分為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因而,股票的市場價格也就有發行價格和流通價格的區分。股票的發行價格就是發行公司與證券承銷商議定的價格。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有三種情況:

(1)股票的發行價格就是股票的票面價值。

(2)股票的發行價格以股票在流通市場上的價格為基準來確定。

(3)股票的發行價格在股票面值與市場流通價格之間,通常是對原有股東有償配股時采用這種價格。國際市場上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參考公式是:

股票發行價格=市盈率還原值×40%+股息還原率×20%+每股凈值×20%+預計當年股息與一年期存款利率還原值×20%

這個公式全面地考慮了影響股票發行價格的若干因素,如利率、股息、流通市場的股票價格等,值得借鑒。

E. 股票的價格是怎樣形成的

你好,股票發行價是承銷銀團和發行人根據經營業績和靜態市盈率上報,經證監會批準后向大眾發行的價格。新股發行價=每股稅后利潤*發行市盈率。市盈率是指股票市場價格與每股稅后利潤的比率,也是影響上市公司發行價格的重要因素。一般來說,發行企業業績好、行業前景好,其每股稅后利潤多,發行市盈率高,發行價格也高,反之亦然。
后面影響股票價格變動的因素:
一、公司經營狀況
股價公司的經營現狀和未來發展是股票價格的基石。
1.公司治理水平和管理層質量。
2.公司競爭力。
3.財務狀況。
4.公司改組、合并。
二、行業與部門因素
1.行業分類。
2.行業分析因素。
(1)行業或產業競爭結構
(2)行業可持續性
(3)抗外部沖擊能力
(4)監管及稅收待遇——政府關系
(5)勞資關系
(6)財務與融資問題
(7)行業估值水平
3.行業生命周期。
幼稚期、成長期、成熟期、穩定期4個階段。
三、宏觀經濟與政策因素
1.經濟增長。當一國或地區的經濟運行勢態良好時,大多數企業的經營狀況也較良好,它們的股價會上升;反之股價會下降。
2.經濟周期循環。社會經濟運行經常表現為擴張與收縮的周期性交替,每個周期一般都要經過高漲、衰退、蕭條、復蘇四個階段。股價的變動通常比實際經濟的繁榮或衰退領先一步。所以股價水平已成為經濟周期變動的靈敏信號或稱先導性指標。
3.貨幣政策。
中央銀行通常采用存款準備金制度、再貼現政策、公開市場業務等貨幣政策手段調控貨幣供應量,從而實現發展經濟、穩定貨幣等政策目標。
(1)中央銀行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商業銀行可貸資金減少,市場資金趨緊,股價下降;中央銀行降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商業銀行可貸資金增加,市場資金趨松,股價上升。
(2)中央銀行通過采取再貼現政策手段,提高再貼現率,收緊銀根、使商業銀行得到的中央銀行貸款減少,市場資金趨緊;再貼現率又是基準利率,它的提高必定使市場利率隨之提高。
(3)中央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業務大量出售證券,收緊銀根,在收回中央銀行供應的基礎貨幣的同時又增加證券的供應,使證券價格下降。
4.財政政策。財政政策對股票價格的影響包括:
其一,通過擴大財政赤字、發行國債籌集資金,增加財政支出,刺激經濟發展;或是通過增加財政盈余或降低赤字,減少財政支出,抑制經濟增長,以此影響股價。
其二,通過調節稅率影響企業利潤和股息。
其三,干預資本市場各類交易適用的稅率,如利息稅、資本利得稅、印花稅等。
其四,國債發行量會改變證券市場的證券供應和資金需求,從而間接影響股價。

F. 每只股票每天開價是如何定的

每只股票每天開價是集合競價產生的。

什么是集合競價?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但此時電腦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開市前的一瞬間(9:30)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后,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并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下午開市沒有集合競價)。

通過集合競價,可以反映出該股票是否活躍,如果是活躍的股票,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高,表明賣盤踴躍,股票有下跌趨勢。如果是非活躍股或冷門股,通過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低,賣盤較少,股票有上漲趨勢。

具體來說,集合竟價是將數筆委托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托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并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價格。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于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么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于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于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沒有什么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托和6筆賣出委托,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托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托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托和3.52元的賣出委托,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愿,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后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號 委托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托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賣出委托的數量多于買入委托,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托還賸余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托價格為不高于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托中,序號1—3的委托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況為:

序號 委托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托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托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托序號4的委托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托與序號4的賣出委托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托數量大于買入委托,故序號4的賣出委托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后的委托情況如下:

序號 委托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托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托后,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競價就已完成,最后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將自動進入開盤后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范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后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并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后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托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競價后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開放式集合競價

開放式集合競價制度是指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等信息的集合競價方式。新《交易規則》中,根據交易時間不同,開放式集合競價分為開盤開放式集合競價和收盤開放式集合競價兩種。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托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托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范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托為無效委托,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范圍內選取使所有委托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于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托和低于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托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托按照委托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后排列;所有賣委托按委托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后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托與賣委托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于等于成交價的叫買委托、或不存在限價低于等于成交價的叫賣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G. 股票每天的開盤價是怎么樣定出來的 什么時候公布

是由集合競價產生的,9:30正式交易時會公布開盤價。
集合競價(Call auction)是指對所有有效委托進行集中處理,深、滬兩市的集合競價時間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競價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電腦交易主機系統對全部有效委托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過程。在集合競價時間內的有效委托報單未成交,則自動有效進入9:30開始的連續競價。
通過集合競價,可以反映出該股票是否活躍,如果是活躍的股票,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高,表明賣盤踴躍,股票有上漲趨勢。如果是非活躍股或冷門股,通過集合競價所產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低,賣盤較少,股票則有下跌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