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嘉定支行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涵因原地址查无此人华夏银行嘉定支行,上海银保监局在官方网站上“罕见”喊话一名涉嫌私售的光大银行前员工邹依琳。

4月15日华夏银行嘉定支行,上海银保监局披露对光大银行前员工邹依琳的行政处罚,对其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并采取在网上披露送达公告。但因原地址查无此人,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处罚文书,上海银保监局在官网上直接“喊话”此人。

超亿元“飞单”案

为何上海银保监局会作出此处罚以及邹依琳涉及哪些案由华夏银行嘉定支行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找到相关答案。《邹依琳、朱霞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判决书》上显示,邹依琳、朱霞蓉在担任光大银行真新支行理财经理期间以“飞单”形式非法吸资1亿元。

案件发生经过是,经他人介绍,二人得知上海骏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福公司”)非法对外发行理财产品。

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上述二人为获取骏福公司给予的投资额一定比例的高额佣金,通过电话联系、在光大银行真新支行现场宣传等方式,公开招揽众多银行客户等不特定人员签订骏福公司“瑞昌中央商务区投资基金”、“余干四安天城投资基金”协议,并对外承诺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固定回报。

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间,邹依琳招揽投资人50余名(已剔除重复投资),非法吸收资金1亿余元,收取佣金500余万元;朱霞蓉招揽投资人60余名(已剔除重复投资),非法吸收资金9000余万元,收取佣金400余万元。

2015年7月22日,被告人邹依琳、朱霞蓉经通知至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主要犯罪事实。邹依琳已通过褚源账户返还骏福公司佣金400余万元。现大部分投资人本金仍未得到实际兑付。

上海法院二审判决,邹依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1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朱霞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记者查询到,上海银保监局已于去年8月对朱某蓉作出禁止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

屡见不鲜的“飞单”如何防?

所谓“飞单”是指,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私自销售不属于本行的理财产品,从中获得高额的佣金提成,部分涉嫌非法集资。

实际上,银行员工杀熟“飞单”屡禁不绝。2011年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员工私售“飞单”1.19亿元;2015年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陈英顺因违规代销一单5亿元理财产品被免职;2016年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个别员工代销私募理财案发涉资逾4000万元;2017年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下辖航天桥支行涉案人员销售虚构理财产品“飞单”,涉案金额约16.5亿元、涉及客户约150余人等等。

那么,如何才能识别“飞单”?客户通过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登记编码”便可知晓。记者查询到,《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售普通个人客户理财产品时,须在宣传销售文本中公布所售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客户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该产品信息。未在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的银行理财产品一律不得对客户发售。

除此之外,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双录”(录音录像)过程至关重要。其次,还需留意关注产品合同上盖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