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肖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洪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锁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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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已对各期期初以及可比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每股收益已按照注销后的股份数 592,881,038 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股东总数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数。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9-02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2018年修订)》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9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经营情况
(1)口服液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40.20%、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18.29%, 主要系本报告期金振口服液、七味通痹口服液销售额增长所致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颗粒剂、冲剂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14.6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38.61%,主要系本报告期杏贝止咳颗粒、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九味熄风颗粒销售同比增长所致。
二、2019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西北地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80.9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65.39%,主要系本报告期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销售同比大幅增长所致。
2019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336,580.48万元,同比增长22.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49.48万元,同比增长21.25%。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