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我國,股票發行價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額確定,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或低于票面金額的價格確定。”錯在哪里

股票發行分為溢價發行、等價發行、折價發行三種。但我國不允許股票折價發行。因此股票價格以低于票面金額的價格確定的提法錯誤的。

Ⅱ 股票發行價格有幾種股票發行采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如何確定

股票發行可以分為平價發行、折價發行和溢價發行三種。

平價發行,是指發行人以票面金額作為發行價格。

折價發行,是指以低于股票面額的價格發行股票。按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我國不允許折價發行。

溢價發行,是指發行人按照高于股票面額的價格發行股票。我國公司法對溢價發行股票作了規定,即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證券法進一步作了明確規定,即溢價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Ⅲ 我國股票發行價格主要有

股票發行價格是指發行公司將股票出售給投資人時的價格。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對發行人是至關重要的。發行價格越高,公司的發行收入就越高,發行成本也相應降低。

Ⅳ 為什么我國證券發行不能采用折價發行

折價發行,是指股票發行價格低于股票面額。我國公司法第131條第1款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額。”公司法關于禁止折價發行股票的規定,與“規范意見”的規定是一致的,其目的是為了貫徹資本維持原則。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票面金額屬于應記載事項,公司不得發行無面額股票。股票上所記載的票面金額具有以下意義:(1)發行股票籌資時,相當于票面金額的資金列入公司的注冊資本;(2)股票票面金額總值即為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3)在公司注冊資本額確定的前提下,通過票面金額可以確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資本中所占的比列;(4)在面額發行股票時,票面金額即為發行價格。根據資本維持原則,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續期間,必須維持與其資本總額相當的財產。如果允許公司折價發行股票,那么公司實收股本總額就會低于其注冊資本,導致公司注冊資本不實,違反了資本維持原則。另外,根據公司法第78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即實收股本應與注冊資本相一致。據此,折價發行也是不應允許的。
公司法規定,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或者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如果公司采取面額發行股票的方式,委托承銷時,要將股票低于面額的價格承包證券經營機構,最終由承銷機構交付公司的籌資額將低于面值總額。有人將這種做法“折價發行”。其實這并不是折價發行。因為發行人與承銷機構之間的關系是委托代理關系,而不是公司與股東間的組織關系,公司以低于票面金額的價格將股票委托給承銷機構發行,承銷機構仍須以股票面值向社會公眾發行,承銷機構交付發行人的資金總額與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屬于承銷費用。公司登記時,應以承銷機構按發行價格籌集到的資金作為實收股本進行登記,承銷費用在企業經營期內分期攤銷。

Ⅳ 股票的發行價是怎樣計算出來的

股票發行價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時所確定的股票發售價格。此價格多由承銷銀團和發行人根據市場情況協商定出。

Ⅵ 我國股票網上定價發行申購程序有哪些

1、新股競價發行,須由主乘銷商持中國證監會的批復文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經審核后組織實施。發行人至少應在競價實施前2—5個工作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及當地報刊上按規定要求公布招股說明書及發行公告。

2、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買賣股票者外,凡持有證券交易所股票賬戶的個人或者機構投資者,均可參與新股競買。尚未辦理股票賬戶的投資者可通過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及各地登記代理機構預先辦理登記,開立股票賬戶,并在委托競價申購前在經批準開辦股票交易業務的證券營業部存入足夠的申購資金。
3、投資者在規定的競價發行日的營業時間辦理新股競價申購的委托買入,其辦法類似普通的股票委托買入辦法。申購價格不得低于公司確定的發行底價,申購量不得超過發行公告中規定的限額,且每一股票賬戶只能申報一次。

4、新股競價發行申報時,主承銷商為唯一的賣方,其申報數為新股實際發行數,賣出價格為發行底價。

5、新股競價發行的成交(即認購確定)原則為集合競價方式。即對買入申報按價格優先、同價位時間優先原則排列,當某申報買入價位以上的累計有效申購量達到申報賣出數量(即新股實際發行數)時,此價位即為發行價。當該申報價位的買入申報不能全部滿足時,按時間優先原則成交。累計有效申報數量未達到新股實際發行數量時,則所有有效申報均按發行底價成交。申報認購的余數,按主承銷商與發行人訂立的承銷協議中的規定處理。

6、電腦主機撮合成交產生實際發行價格后,即刻通過行情傳輸系統向社會公布,并即時向各證券營業部發送成交(認購)回報數據。

7、新股競價發行結束后的資金交收,納入日常清算交割系統,由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將認購款項從各證券公司的清算賬戶中劃入主承銷商的清算賬戶;同時,各證券營業部
根據成交回報打印“成交過戶交割憑單”同投資者(認購者)辦理交割手續。

8、競價發行完成后的新股股權登記由電腦主機在競價結束后自動完成,并由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以軟盤形式交與主承銷商和發行人。投資者如有疑義,可持有效證件及有關單據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及其代理機構查詢。

9、采用新股競價發行,投資人僅按規定交付委托手續費,不必支付傭金、過戶費、印花稅等其他任何費用。

10、參與新股競價發行的證券營業部,可按實際成交(認購額)的3.5‰的比例向主承銷商收取承銷手續費,由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每日負責撥付。

Ⅶ 我國現行的股票發行方式是什么

我國股票發行實踐中較常采用的股票發行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⑴認購證抽簽發行。
實踐中又稱為“申請表方式”、“認股證方式”。依此種發行方式,承銷人在招募證券時須首先向社會投資人無限量公開發售認購申請表即認購證(可以附加身份證限制),每一單位的認購證代表一定數量的認股權,并載明其認購證號碼;在認購證發售期限終止后,承銷人個根據“三公”原則,在“規定的日期,在公證機關監督下,按照規定的程序,對所有股票認購申請表進行公開抽簽。”這通常是依據超額認購比例對認購證號碼尾數進行抽簽,凡持有中簽認購證者,方可按照招募文件披露的證券發行價格認購定量證券,而未中簽認購證將作廢。認購證抽簽發行方法并不涉及股票價格問題,而僅依次來確定有效的認股人和有效的認股數額,即這是一種股票定價發行方式。這種發行方式是以所發行股的超額認購為前提的,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它對確保股票發行的安全,緩和供求矛盾有一定的作用。其缺點是發行環節過多、工作量大、認購成本高、發行時間長。
(2)存單抽簽發行。
依此種發行方式,承銷人在招募時須首先通過銀行機構向社會投資人無限量發售專門的股票認購定額定期存款單,每一定額存款單同時代表一定數量的證券認購權,并載明存單號碼;在存單發售期限終止后,承銷人應在規定的日期,在公證人監督下對上述存單號碼進行尾數抽簽,通常采用依認購比例進行存單號碼尾數抽簽的方法;凡持有中簽存單者,可按照招募文件披露的證券發行價格認購定量證券,而未中簽的存單將轉變為單純的銀行定期存款單。這在實踐中通常有兩種做法:一是股款全額存入,即其存單的面額等于每股股票發行價格與每張中簽存單可認購股數之乘積。另一種做法是存款與股款分離,即其存單面額并不與認購股款掛鉤,投資者認購面額一定的存單,其目的只是為了取得存單和存單上的編號,中簽者不能用存單抵交股款和手續費,而需持中簽存單到交款地點另行交納股款和手續費。
(3)上網定價發行:這是近年來被普遍采取的一種方式,其特點是:
①此種發行方式利用證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系統,由認股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網絡申報認股承諾;
②采取定額認股和抽簽認股的原則。
依此發行方式,發行人和承銷人通過招股說明書和發行公告,向所有在其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開設了股票帳戶的投資人發出招股要約,在其規定的發行期限內,凡是符合條件的投資人均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申報認股承諾;認購期滿后,由承銷人根據“三
公”原則按照規定程序對全體認股人的認股序號進行尾數抽簽,以確認有效之認股人。中簽者的認購將生效并交割證券,而未中簽者的認購資金將返還。如果發行人本次發行的股票于認購期滿時仍未能全部售完,余額部分依承銷協議由承銷人買入。

Ⅷ 我國股票發行價格的種類

第一種是平價發行,就是指股票的發行價格和票面價格相同;第二種是溢價發行,就是發行價格高于股票的票面價格;第三種是折價發行,就是指股票的發行價格低于股票的票面價格的發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