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0-00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0年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聘任吴微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总经理黄汉杰先生提名,公司聘任吴微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吴微女士基本情况如下:

吴微,女,汉族,51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职称。曾任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总经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等职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德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特变电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二至议案四详见临2020-005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乌鲁木齐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特能源引导基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20-006号《乌鲁木齐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特能源引导基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20-007《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0-005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缆公司)、特变电工(德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缆公司)、特变电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工程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鲁缆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截至目前公司为鲁缆公司累计担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公司为德缆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截至目前公司为德缆公司累计担保为人民币2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公司为国际工程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截至目前公司为国际工程公司累计担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概述

为保障鲁缆公司合同履约顺利推动,确保其经营业务良好开展,缓解经营现金压力,鲁缆公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累计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有效期1年,鲁缆公司使用公司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公司对鲁缆公司的担保义务。

德缆公司由公司担保的中国进出口银行2亿元人民币贷款即将到期。为了满足业务拓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德缆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为3.685%,公司对德缆公司该笔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为保障国际工程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业务良好开展,缓解经营现金压力,国际工程公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累计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有效期1年,国际工程公司使用公司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公司对国际工程公司的担保义务。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2月2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德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特变电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均同意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鲁缆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新泰市莲汶路88号

注册资本:81,780万人民币(公司持有其88.99%的股权)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电工合金材料、电器机械、输变电设备、橡胶及塑料制品、铸锻件及通用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电缆工程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鲁缆公司总资产398,376.83万元,净资产99,192.1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3,901.97万元,净利润-16,558.3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鲁缆公司总资产340,251.94万元,净资产103,969.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44%,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5,821.43万元,净利润1,540.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德缆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德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东海路东段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87.98%的股权)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变压器及辅助设备的制造、销售;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德缆公司总资产146,017.12万元,净资产61,062.1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9,115.28万元,净利润993.8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缆公司总资产157,637.54万元,净资产63,754.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56%,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9,036.37万元,净利润2,294.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国际工程公司基本情况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收购特变电工)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9号综合办公楼224室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海外电力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与规划、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安装、建设管理、咨询监理和投资运营等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际工程公司总资产68,601.05万元,净资产19,832.8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127.63万元,净利润-2,119.8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际工程公司总资产55,361.81万元,净资产20,335.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27%,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181.11万元,净利润502.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1、公司为鲁缆公司担保主要内容

为保障鲁缆公司合同履约顺利推动,确保其经营业务良好开展,缓解经营现金压力,鲁缆公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累计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有效期1年,保函期限根据项目需求确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保函类型主要为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鲁缆公司使用公司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公司对鲁缆公司的担保义务。

鲁缆公司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接近7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对鲁缆公司具体保函开具事宜进行审批办理。

2、公司为德缆公司担保主要内容

德缆公司由公司担保的中国进出口银行2亿元人民币贷款即将到期。为了满足业务拓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德缆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为3.685%。公司对德缆公司该笔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3、公司为国际工程公司担保主要内容

为保障国际工程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业务良好开展,缓解经营现金压力,国际工程公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累计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有效期1年,保函期限根据项目需求确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保函类型主要为投资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国际工程公司使用公司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公司对国际工程公司的担保义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对国际工程公司具体保函开具事宜进行审批办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鲁缆公司、国际工程公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公司为德缆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解决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满足其业务拓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良好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鲁缆公司、德缆公司、国际工程公司资信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99,707.68 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40%。增加对鲁缆公司、德缆公司、国际工程公司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53,482.88 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05%(外币按2020年1月31日汇率:1美元=6.8876人民币;1印度卢比=0.0973人民币;1埃及镑=0.4486人民币折算)。

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20-006

乌鲁木齐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特能源

引导基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体硅公司)

●投资金额:6亿元人民币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收购特变电工)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公司2019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公司)与乌鲁木齐市产业引导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引导基金)共同投资设立了乌鲁木齐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特能源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战新基金)。本次战新基金以人民币6亿元向新特能源公司子公司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体硅公司)增资。增资款全部用于与晶体硅公司主营业务有关的事项及其董事会、股东会事先认可的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多晶硅产品质量提升及硅基、锆基产业链延伸等项目;偿还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股东借款、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审批情况

2020年2月2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乌鲁木齐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特能源引导基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不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战新基金基本情况

1、名称:乌鲁木齐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特能源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新疆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瀚海东街2345号管委会办公楼2-25号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新疆红山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9月27日,公司2019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乌鲁木齐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特能源引导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

三、本次增资主要内容

战新基金以货币资金人民币6亿元向晶体硅公司增资,具体内容如下:

1、晶体硅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面广东街2499号

法定代表人:夏进京

注册资本:人民币173,915.98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3月9日

主营业务:多晶硅生产及销售。

晶体硅公司是新特能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公司持有其92.34%的股权,新疆索科斯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其7.66%的股权。晶体硅公司主要是为了建设3.6万吨多晶硅项目及硅基、锆基产业链延伸等项目而设立。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晶体硅公司总资产519,292.12万元,总负债386,471.07万元,净资产132,821.05万元,尚未实现营业收入(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晶体硅公司总资产508,750.38 万元,总负债335,481.44万元,净资产173,268.94 万元,尚未实现营业收入(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增资金额、资金用途及持股比例

战新基金以货币资金6亿元向晶体硅公司增资,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元/股。增资款全部用于与晶体硅公司主营业务有关的事项及其董事会、股东会事先认可的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多晶硅产品质量提升及硅基、锆基产业链延伸等项目;偿还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股东借款、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增资前成后晶体硅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股

3、公司治理

战新基金完成实缴出资后,对晶体硅公司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的股东享有的一切权利。晶体硅公司董事会设5名董事,其中战新基金提名1人。董事会由晶体硅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新特能源公司提名的董事担任。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新特能源公司提名2人。

4、股权回购

当出现下列事项(以下简称回购条款)之一时,战新基金有权要求新特能源公司(或其关联人、或新特能源公司指定第三方)回购其所持有的晶体硅公司全部股权:

(1)在战新基金按照协议约定向晶体硅公司缴纳投资款后五年内,若晶体硅公司累计向战新基金现金分红金额未达到其缴纳投资款的60%;

(2)晶体硅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偏差或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隐瞒、误导、虚假陈述或涉嫌欺诈;

(3)晶体硅公司或新特能源公司故意严重违反各方签订的协议或者章程,并自战新基金书面提示之日起15日内仍未改进;

(4)晶体硅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任何原因导致清算、转让核心资产或发生其他对晶体硅公司存续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5)未获战新基金同意,新特能源公司将所持有的晶体硅公司股权设置质押权、设置其他权利负担事项等;

(6)晶体硅公司或其现有股东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已经或即将出现对晶体硅公司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况;

(7)晶体硅公司未能于每年4月30日之前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晶体硅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不可抗力导致审计报告出具时间晚于4月30日的情况除外);

(8)新特能源公司未经战新基金书面同意,将其持有的晶体硅公司的任何股权直接或间接进行出售、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置;

(9)晶体硅公司或新特能源公司违反下文“7、保护性条款”约定的。

(10)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新特能源公司(或其关联人、或新特能源公司指定第三方)回购战新基金所持晶体硅公司股权,回购价款计算方法为:

回购价款=战新基金已支付的投资款×(1+3%×T÷360)-战新基金持股期间已取得的分红,T为战新基金实际向晶体硅公司支付投资款之日(含该日)起至新特能源公司向战新基金支付全部回购价款之日(不含该日)止的自然日天数。

战新基金有权在发现上述回购条款所列事项之日起向新特能源公司发出书面回购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晶体硅公司。股权回购均应以现金形式进行,全部股权回购款应在战新基金发出回购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由新特能源公司(或其关联人、或新特能源公司指定第三方)全额支付给战新基金。

若新特能源公司(或其关联人、或新特能源公司指定第三方)在战新基金发出回购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未全额支付股权回购款,战新基金有权向任意第三方个人或机构转让所持股权。该转让行为需要其他股东同意的,新特能源公司不得对此有异议。在上述情况下,因转让价格与约定回购价款之间存在差价而对战新基金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新特能源公司对战新基金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额=股权回购价款-战新基金转让股份所得价款)。

5、优先认购权

战新基金完成本次增资后,晶体硅公司以任何形式进行新的股权融资,需通过晶体硅公司股东会同意。若新特能源公司根据晶体硅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晶体硅公司进行增资时(包括员工持股平台增资),战新基金对该增资事项须表决同意。

员工持股平台向晶体硅公司增资时,战新基金及新特能源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除此之外晶体硅公司进行增资的,战新基金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和价格认购晶体硅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如果晶体股公司其他拥有优先认购权的股东放弃其优先认购权,则战新基金有权优先认购该股东放弃的部分。

6、股权转让限制

除发生股权回购约定的情形外,一方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持有的晶体硅公司的任何股权直接或间接进行出售、赠予、质押、设置其他权利负担事项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置(以下统称“转让”)。

战新基金不同意新特能源公司转让晶体硅公司的股权时,其有权利而无义务以相同条件及价格优先购买新特能源公司拟转让的股权。

新特能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晶体硅公司股权时,战新基金可以按照股权回购的规定要求新特能源公司履行回购义务。

7、保护性条款

以下对战新基金股权或对晶体硅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须经战新基金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1)除员工持股平台外,晶体硅公司以低于1元/股的价格接受新投资人的出资,或者从事任何其他有可能稀释或者减少战新基金在晶体硅公司的有效持股比例的行为;

(2)晶体硅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实质性调整,任何终止或者重大改变现有业务的行为;

(3)出售或处置全部或者绝大部分晶体硅公司商誉的行为;

(4)单笔交易或者一系列交易造成任何晶体硅公司或其子公司的投票权发生50%以上的转移的行为;

(5)出售、转让、抵押或者放弃任何的晶体硅公司拥有的重要的商标,专利或者重要的知识产权;

(6)修改战新基金持有的权力、优先性、权利、特殊性或相关限制等;

(7)晶体硅公司将其获得的投资款用于多晶硅产品质量提升及硅基、锆基产业链延伸,偿还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股东借款、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末,乌鲁木齐先进结构材料产业集群被列为国家级战略新兴产业集群之一,硅基、锆基新材料是未来主要培育的领域。当地政府为支持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创新及发展,支持公司加快相关项目的建设,战新基金对新特能源公司子公司实施本次增资。本次增资有利于新特能源公司提升其资金实力,降低财务费用,并加快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多晶硅品质提升及硅基、锆基产业链延伸发展,构建产业生态集群,充分发挥新特能源公司成本及产业联动优势,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五、备查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2020-00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9日14:00-15:00

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2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股东大会议案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5日、3月6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19:3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3、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邮政编码:831100

3、联系人:焦海华、于永鑫

4、联系电话:0994-6508000 传 真:0994-2723615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