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签订的代销协议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将于2020年3月30日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如下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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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内容
在不低于原费率一折的前提下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通过东方财富证券申购上述基金,享受申购费率优惠。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基金销售成本。具体折扣费率以东方财富证券官方公告为准。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基金原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申购费率优惠仅对费率打折,不对固定费用打折。
2、本次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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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理性判断市场,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