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群眾上訪是否合法
1、“群眾上訪是否合法?”:
(1)如果是按照《信訪條例》規定的方式、程序去“上訪”,就是合法;如果不按《信訪條例》規定的方式、程序,越級、聚眾上訪,就不合法。
(2)對于某次具體的“上訪”行為是合法、還是非法,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2、“如果是合法行為,為何相關部門要千方百計的要阻止群眾上訪?并將具體上訪的群眾的姓名登記在冊?”:
(1)對于合法的上訪行為:信訪接待部門也必須對來訪人員的姓名、信訪事項作出登記,這不違法。
(2)但對合法的信訪行為,不應“千方百計的阻止”。可是,現實中,確實有不少地方政府為了面子、政績而阻止甚至強壓群眾的上訪活動,也不管上訪是否合法、反映的問題是否正確。
3、“如果是非法行為,為何不能用強制手段解決?”:誰說沒有用“強制手段解決”呀?你沒聽說?去報上看看或者去網上搜搜吧。
4、“實在是不明白,這到底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去看看《信訪條例》就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時是不合法的。但要真正解決這問題,還得要依法行政才行。
② 什么叫上訪
上訪就是到上一級政府的信訪部門投訴,請求解決當地信訪部門解決不了或者解決了但是還不滿意的問題。
③ 具有上訪史會帶來怎樣的后果
具有上房時不會帶來怎樣的后果,如果上房是說明了事實。應該還是一個好的現象。
④ 上訪的流程
一、上訪的流程
1、對信訪受理范圍內的事項,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采用書信、電話、走訪等形式,向相應的國家機關反映。
2、對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分別向有關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提出。
3、通過書信反映問題,需要寫明通訊地址和郵政編碼。告訴、申訴、控告、檢舉信,需要寫清被反映者的姓名、單位、事實和投訴要求。
4、通過走訪反映問題,須到指定的接待室。除有特殊原因或者緊急情況外,應當先向責任歸屬機關或者單位反映。
5、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時,可以就近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
6、多人反映共同意見、建議和要求的,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話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訪形式的,應當推選代表提出,代表人數不得超過5人。
7、信訪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8、信訪人應遵守信訪秩序,不得影響國家機關工作秩序,不得損害接待場所的公私財物,不得糾纏、侮辱、毆打、威脅接待人員,不得攜帶危險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進入接待場所。
9、走訪不得圍堵、沖擊國家機關,不得堵塞交通,不得攔截公務車輛。
二、注意事項
以下是一些技巧問題,非常重要:
(1)心態一定要平和,不要過于激動,尤其是對工作人員惡語相加。你要知道,你的問題肯定不是普通公務員造成的,他們也沒有權力立刻幫你解決,如果事情辦了好幾次都解決不了,也不要著急,更不能上火,一旦動了火,你的事情基本沒戲。你怎么知道人家沒為你出力呢?
(2)走出遞材料就批的誤區。有些人覺得我只要給領導遞材料,領導就應該給我答復,如果沒有答復,就是下頭的人沒交給領導。其實這種認識是非常錯誤的,基本上,100封信件能有30%被批就很不錯了。因為,很多事情是很扯皮的,對你來說是大事,在領導眼中不值得批是很正常的。所以提醒一下,不是特別重要和緊急的事情,不要找領導反映,因為領導批了,就等于動用了主管部門的權力,難道主管部門都是擺設?
(3)千萬不要惡意纏訪或組織大規模上訪。《信訪條例》有規定,你可以去看看,這樣搞你就等著坐牢吧。有些事情,上訪者心里有數,有的礙于歷史、政策,根本不可能解決,還有的完全是上訪者無理取鬧,有關部門也講得明明白白,但你還是經年不斷的上訪,或者貼條子,募捐,甚至進京,你以為政府都不知道?你太低估政府的能力了,只要你有苗頭,你就掛上號了;所以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綜上所述,我們在進行上訪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來進行上訪,不可以使用武力暴力的手段來進行。另外,我們在進行上訪的時候,應當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捏造、歪曲事實,否則,很可能會造成適得其反的結果,甚至還需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