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花(600721南京医药重组,原名“百花村”南京医药重组,全称“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原总经理张孝清的“拉锯战”即将落下帷幕南京医药重组,但还有余波未了。
7月13日晚间,ST百花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苏01执477号之四:公司股东张孝清所持1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冻结。
冻结起始日为2020年7月7日,冻结终止日为2023年7月6日。截至公告日,张孝清持有公司股票约47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88%。
这次冻结的原因,系ST百花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张孝清所持股票进行司法保全。而上市公司与原总经理之间的的利益纠葛,还要追溯到2016年的一起商业收购。
ST百花原是主营煤炭化工的传统能源类企业,2016年开始了资产重组计划,以约20亿元价格收购了张孝清实际控制的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威医药”)100%股份,转型到医药为主业方向。
华威医药位于南京仙林大学城
张孝清,获南京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曾任南京医科大学讲师,2000年创办了华威医药。借这起收购,张孝清进入百花村并成为公司董事和总经理。
彼时,张孝清许下高额业绩承诺,华威医药2016年至2018年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7亿元。但之后华威医药并未完成业绩承诺,因此张孝清被要求承担业绩补偿责任。张孝清不认可审计机构出具的意见,拒不进行业绩补偿。
目前,关于该案的仲裁结果已经出炉,张孝清被判履行业绩承诺。但ST百花内部的分裂和争议,似乎还在继续。
4月15日,ST百花公告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被申请人张孝清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股份约2525.2万股,若可用于补偿股份的数量不足,则张孝清以每股人民币12.28元的价格支付差额。且张孝清应当向ST百花支付应付而未付补偿股份或现金的违约金,以3.1亿元为基数,按照年24%的违约利率支付违约金。
这一仲裁案的起因,是ST百花与张孝清之间关于业绩承诺是否实现的争议。
双方争议在于ST百花和张孝清对华威医药2017年业绩完成情况的认定。上市公司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意见认为,华威医药涉嫌虚增收入,因此调减了其当年业绩。但张孝清则认为,该审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也因此拒绝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此后,ST百花与张孝清之间矛盾变得更加激烈。张孝清还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5月27日,ST百花公告称,张孝清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7月13日发布的公告显示,目前裁决执行情况是,张孝清应补偿的股份2525.2万股已划转至公司账户。但是仲裁裁决中,关于违约金、律师费及仲裁费相关事项,上市公司经向南京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完成执行。
公司一并向南京中院申请查封、冻结、扣押、扣划被执行人张孝清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并于近日收到《执行裁定书》,张孝清所持1500万股被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