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中成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中成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同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生效:

1、合同须科特迪瓦政府审批通过;

2、科特迪瓦政府与贷款方(金融机构)签署所有财务文件中成股份有限公司,且确认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到位。

二、合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影响。

三、合同条款中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合同争议等做出约定,但合同履行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科特迪瓦当地时间2018年12月24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SNEDAI GROUPE S.A.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中成股份-SNEDAI集团联合体”),并授权公司作为联合体代表与科特迪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部签订了《科特迪瓦环境中心和环境与社会数据中心项目设计-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业主:科特迪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部(Ministère de l’Environnement et du Développement Durable)

地址:阿比让,行政区D座,12层37室(Cité Administrative Tour D 11ème Etage porte 37),属科特迪瓦政府部门;部长:SEKA SEKA JOSEPH先生;主管科特迪瓦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制定、执行与监督。

中成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科特迪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承包商:中成股份-SNEDAI集团联合体

1、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SNEDAI GROUPE S.A.(SNEDAI集团)

地址:阿比让市,科科迪区,II普拉多06 BP 634号信箱(Abidjan, Cocody, II Plateaux, 06 BP 634 Abidjan 06);董事长:AdamaBICTOGO先生;注册资金:1亿西非法郎;商业注册号:CI-ABJ-2013-B-7012。

(三)履约能力分析

项目业主为科特迪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部,属政府部门。考虑到该项目为财政预算项下项目,且合同资金来源拟使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结合业主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公司认为业主具备履约能力。

(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科特迪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部未发生类似交易。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标的:科特迪瓦环境中心和环境与社会数据中心项目;

主要为项目设计、技术设备的供应和相关设施建设,维护及相关培训,包括在科特迪瓦首都阿比让建设国家环境局ANDE办公楼、国家污染防治中心CIAPOL办公楼、公园与自然保护区办公室OIPR办公楼、展览中心、餐厅-咖啡厅、培训中心、数字化管理中心、中央实验室;在圣佩德罗和布瓦凯建设行政楼、数字化管理中心;二级实验室;建设6个主要城市实时数据监控站及行政楼、数字化管理中心、小型实验室;建设50个环境数据实时监控点。

(二)合同价格:工程总价为84,000,000,000西非法郎(不含税);按照合同约定的汇率,即1欧元=655.957西非法郎,约合128,057,174.48欧元(不含税)。

(三)结算方式:欧元

(四)付款方式:

1、根据合同约定,承包商应将第一次提款通知、工程开工令,连同业主方签署的预付款启动账单复印件发给贷款方(金融机构),贷款方支付承包商启动预付款金额即合同金额的30%。

2、其他款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

(五)合同工期:业主发出开工令之日起24个月。

(六)生效条件

(七)违约责任:若因业主原因导致工程进度迟缓或其他不利于公司的情况出现,应对公司做出相应的补偿。若因公司原因导致项目未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建设完成,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赔偿事宜另议。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若合同生效正常履行并按期收款,将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

2、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合同履约的风险提示

1、合同须满足全部生效条件后方能生效。

2、合同条款中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合同争议等做出约定,但合同履行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合同不需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持续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情况;

2、备查文件:《科特迪瓦环境中心和环境与社会数据中心项目设计-施工合同》。

中成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