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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19年4月30日至5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海欣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欣股票,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并就有关事项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海欣股票: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且未向任何人建议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
三、 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筹划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海欣股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