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8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8-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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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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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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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务挂号日:2018年5月18日

● 债券付息日:2018年5月21日(原定于每年5月19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因2018年5月19日为周六休息日,则顺延至这以后的第1个作业日即2018年5月21日付出;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永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发行的永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5月21日开端付出自2017年5月19日(起息日)至2018年5月18日期间的利息。依据《永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揭露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征集阐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状况

1、债券称号:永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6永泰02

3、债券代码:136439

4、发行总额:人民币13.9亿元

5、债券种类和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7.50%。本期债券选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计息期限(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5月19日,计息期限为2016年5月19日至2019年5月18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5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这以后的第1个作业日;顺延期间兑付金钱不另计利息。

9、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5月19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5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这以后的第1个作业日;顺延期间兑付金钱不另计利息。

11、资信评级状况:2017年5月27日,经联合信誉评级有限公司盯梢评级,公司的主体长时刻信誉等级保持为AA+,评级展望为安稳,本期债券信誉等级保持为AA+。

12、上市时刻和地址:本期债券于2016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

13、债券受保办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挂号、保管、托付债券派息、兑付组织: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计划

依照《永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50%,每手“16永泰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75.00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券挂号日及兑息日

1、本次付息债券挂号日:2018年5月18日

2、本次兑息日:2018年5月21日 (原定于每年5月19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因2018年5月19日为周六休息日,则顺延至这以后的第1个作业日即2018年5月21日付出;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四、本次付息目标

本次付息目标为截止2018年5月18日上海证券买卖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挂号在册的整体“16永泰02”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办法

1、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定托付署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托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准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依据协议停止托付署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作业由公司自行担任处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买卖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金钱后,经过资金结算体系将债券利息划交给相应的兑付组织(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组织),投资者于兑付组织收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阐明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阐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作业的告诉》(国税函[2003]612号)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则,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交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组织担任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组织所在地的税务部分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阐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纳税目标: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纳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纳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组织收取利息时由兑付组织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担任本期债券付息作业的各兑付组织;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分:各兑付组织所在地的税务部分。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阐明

关于持有“16永泰02”的合格境外组织投资者、人民币境外组织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意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依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法令、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办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向QFII付出股息、盈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则,非居民企业获得的发行人本期债券利息应当交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再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并将税款返还发行人,然后由发行人向当地税务部分交纳。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阐明

关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交纳。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组织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公司称号:永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培忠

工作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楼

联 系 人:宁方伟、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 编:030006

2、主承销商/债券受保办理人

公司称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工作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 系 人:汤楠

联系电话:010-59026650

传 真:010-59026602

邮 编:100025

3、保管人

公司称号: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徐瑛

工作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我国稳妥大厦

电 话:021-68870114

邮 编:200120

特此公告。

永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