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资源部17日发布告诉,要求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县(县级市)对住所用地依据调控方针分类供给。
所谓分类供给,便是依据产品住所库存消化周期,结合本地土地市场实践,在上年住所用地供给分类调控方针基础上,调整确认2019年住所用地供给。调控方针分为“五类”,分别为明显添加、添加、相等、恰当削减、削减直至暂停。
其间,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中止供地;36个月至18个月的,要恰当削减供地;18个月至12个月的,保持供地相等水平;12个月至6个月的,要添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明显添加并加速供地。
告诉着重,有关天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相关数据仔细核对、严厉把关,保证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保证调控办法的针对性和准确性。要严厉执行市县天然资源主管部门主体职责,做好土地供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