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揭露开庭审理被告人仇子明损害英豪勇士声誉、荣誉一案。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撑公诉并实行公益诉讼人职责,提请追查被告人仇子明刑事职责,并恳求判令其承当民事侵权职责,揭露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被告人暨顺便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仇子明及其辩解人暨托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19日上午,被告人仇子明在卫国戍边官兵誓死捍卫疆土的英豪事迹报导后,为获取眼球,取得更多重视,在其住处运用其新浪微博账户“辣笔小球”,先后于10时29分、10时46分发布2条微博,曲解卫国戍边官兵的英豪事迹,诽谤、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豪精力,损害英豪勇士声誉、荣誉。上述微博在网络上敏捷分散,引发大众激烈气愤,形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以为,公诉机关指控仇子明犯损害英豪勇士声誉、荣誉罪的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指控罪名建立。仇子明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且认罪认罚,当庭表明绝不再犯。据此,辩解人恳求从轻处分的辩解定见现实,公诉机关所提有期徒刑八个月的量刑主张恰当,均予采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据案子现实、依据,归纳庭审中控辩两边定见,依法当庭宣判,确定被告人仇子明犯损害英豪勇士声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定收效之日起十日内经过国内首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揭露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大众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