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本年市场化买卖电量暂定280亿度
天津市工信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天津市2020年电力市场化买卖作业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称,本年天津区域依照燃煤、燃气电量配比展开电力直接买卖,配比份额3.6:1,年度买卖电量总规模暂定为280亿千瓦时,其间燃气机组买卖电量为60.87亿千瓦时。2020年度输配电价方针发布履行之前,市场化买卖依照月度安排展开,暂不展开域外买卖。
《告诉》清晰,发电企业、直接买卖用户及售电公司直接买卖结算电量与其对应的直接买卖合同电量的误差在-5%以内,视同依照约好完结直接买卖电量。误差电量超出-5%时,超出-5%部分视为违约电量。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自行约好误差查核规模,并在《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结算补充协议》予以清晰。发电企业超出直接买卖合同电量的部分依照批复的上网电价结算。电力用户超出直接买卖合同电量的部分依照其批复的目录电价结算。
此外,售电公司买卖前需按署理电量向天津电力买卖中心提交履约保函,总署理电量低于3亿千瓦时(含3亿千瓦时),售电公司需供给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函,总署理电量高于3亿千瓦时,签约电量每添加1亿千瓦时及以内,履约保函额度进步3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函额度上限为2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