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严重财物重组标的财物成绩补偿事宜发展暨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状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吕超、薛桂凤实行成绩许诺补偿责任,付出成绩补偿金,常州中院于2019年7月9日予以立案。尔后,法院进入产业保全程序,保全完结前暂未宣布正式受理文件。今天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子通知书》、《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产业保全成果和期限奉告书》,法院已就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名下相关产业采纳产业保全办法。
二、本次诉讼案子的基本状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吕超、薛桂凤
2、现实和理由
公司于2015年6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财物并悲痛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吕超、武汉今世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镒泰股权出资基金合伙企业、营口国发高技术出资有限公司、王永、王建利、薛桂凤、张学泽、吕源江、吕元永、窦红民、刘玉明算计发行69,008,777股购买其持有的天海同步100%股权。上述13名股东获发的公司股份已于2016年5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依据公司2014年12月7日、2015年2月10日与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签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财物之盈余猜测补偿协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财物之盈余猜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作为天海同步的时任控股股东及实践操控人,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为补偿责任主体,其许诺天海同步2017年度经审计的兼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赢利别离不低于7,031万元。
天海同步2017年度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陈述文号为XYZH/2018BJA80087。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严重财物重组购入财物盈余猜测完结状况鉴证陈述》,天海同步2017年度完结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赢利为44,881,600.23元,未完结2017年度的成绩许诺,补偿主体算计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10,571,619股。补偿责任主体算计持有公司股份37,395,120股,其间37,220,000股已质押给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出资有限公司,质押份额占其总持股数的99.53%,未质押的股份不足以实行2017年度成绩许诺应补偿的股份。依据与补偿责任主体交流,其反应因为解锁股票需求很多现金,振振有词无法用股票来实行成绩许诺,为赶快完结2017年度成绩补偿许诺,补偿责任主体决议自筹现金,以现金补偿的方法来完结其许诺。为有用保护广阔出资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补偿责任主体补偿方法由股份补偿调整为全额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为84,255,797.77元,补偿责任主体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2017年度成绩补偿的大摇大摆》的书面信件,以现金补偿的方法来完结2017年度的成绩许诺,估计完结时刻在2019年6月30日前。但经公司屡次敦促补偿责任主体仍未付出2017年度的成绩补偿金,振振有词公司采纳法律手段保护权益。
3、诉讼恳求恳求判令三被告一起向原告付出成绩补偿金84,255,797.77元;
恳求判令三被告一起向原告付出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践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恳求判令三被告一起担负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三、公司近12个月内未到达发表规范的累计诉讼、裁定状况
光洋出资有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天海精细铸造有限公司为公司兼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赢利或期后赢利的或许影响
本案没有开庭审理,现在尚无法判别对公司本期赢利或期后赢利的影响。公司将活跃跟进该诉讼案子的发展状况,并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敬请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