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ST光一(SZ300356,股价1.99元,市值8.12亿元)发布了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分决议书》的公告,上市公司被正告及罚款300万元,实控人、董事长龙发达被正告及罚款480万元,其他多名高管被正告及罚款5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
据每日经济新闻此前跟踪报道,2021年11月5日,*ST光一收到证监会《立案奉告书》,公司因涉嫌信息发表违法违规、实控人龙发达涉嫌指派公司从事信披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议对公司及龙发达立案。本年3月31日,*ST光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分事前奉告书》。
触及三大违法事项
依据公告,6月10日,*ST光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分决议书》。江苏证监局称,其于5月10日、11日举行听证会,听取*ST光一及相关当事人、代理人的陈说和申辩。该案现已查询、审理完结。
据江苏证监局发表的违法现实,*ST光一存在未依照规矩及时发表严重诉讼事项、未依照规矩及时发表2020年3月1日后产生的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严重遗失三大违法事项。
其间之一是,在龙发达的安排、指派下,2020年度*ST光一以工程项目招标保证金、设备收购预付款、预付工程物料收购款及来往款的名义经过多家中间方公司将资金划转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光一出资、龙发达及其债权人等银行账户,总计3.39亿元,其间3月1日今后产生2.76亿元。上述资金划拨构成光一出资、龙发达对*ST光一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归于相关买卖。
*ST光一未及时发表2020年3月1日后产生的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矩。依据2007年《信披方法》和《信息发表违法行为行政职责确定规矩》相关规矩,龙发达作为时任董事长,是该事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佟岩作为财务总监,是该事项的其他直接职责人员。龙发达作为*ST光一的实控人,安排、指派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构成《证券法》榜首百九十七条榜首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实控人被罚480万
依据公告,*ST光一高管之一许晶提出,榜首,其并非*ST光一未依照规矩及时发表严重诉讼事项的职责人,不该对其进行处分。第二,其并非*ST光一未依照规矩及时发表2020年3月1日后产生的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职责主体,不该对该事项承当职责。第三,*ST光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不存在严重遗失,即使存在严重遗失,其对违法为不具有操纵差错,现已勤勉尽责,不该遭到处分。
对此,江苏证监局表明,采用许晶关于其不该对*ST光一未依照规矩及时发表2020年3月1日后产生的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承当职责的陈说、申辩定见,不再就该事项追究其行政职责,对其提出的其他陈说、申辩定见不予采用。
除此之外,江苏证监局对其他高管提出的陈说、申辩定见均不予采用。
依据相关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与社会损害程度,江苏证监局决议对*ST光一给予正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龙发达给予正告,并处以480万元罚款,其间以*ST光一实控人身份处以240万元罚款,以*ST光一董事长身份处240万元罚款;对佟岩给予正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戴晓东给予正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任昌兆、刘向明、周友梅、周卫东、朱云飞、钱卫民、葛兹俊、许晶、王昊给予正告,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