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2-13

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呈现否决提案的景象。

2.本次股东大会未触及改变以往股东大会已经过的抉择。

一、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1.嘉事堂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2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掌管,本次股东大会依照会议议程,选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办法,审议了相关方案并作出抉择。本次股东大会的举行契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矩,会议举行合法有用。

2.会议到会状况

(1)到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名,代表股份112,634,5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6122%

(2)经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名,代表股份1,006,3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50%。

3.公司董事续文利先生、王新侠女士现场参与了会议,公司董事陈昌宏先生、孙建新先生、许帅先生及独立董事梁雨先生视频参与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一同参与会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令定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选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办法审议议程中所列悉数提案,并构成相关抉择。

2.表决状况

(1)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董事会2021年度作业陈述》

表决状况为:赞同113,230,692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0%;对立279,1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6%;放弃131,1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4%。

(2)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监事会2021年度作业陈述》

(3)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陈述》

(4)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状况为:赞同113,205,392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68%;对立435,5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2%;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状况:赞同570,843股,占到会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6.7245%;对立435,500股,占到会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2755%;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2021年度陈述及摘要》

(6)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关于向银行请求归纳授信额度的方案》

表决状况为:赞同112,683,649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77%;对立826,143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7270%;放弃131,1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4%。

(7)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相关买卖估计的方案》

表决状况为:赞同113,179,692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42%;对立330,1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5%;放弃131,1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4%。

(8)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2021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相关方金钱状况专项阐明》

三、律师出具的法令定见

1. 律师事务所称号: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张晓光、王硕

3. 定论定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令定见书》,以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和举行程序契合法令、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矩;到会会议人员的资历、招集人资历合法有用;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成果合法有用。本次股东大会构成的抉择合法、有用。

四、备检文件

1.股东大会抉择;

2.法令定见书。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2-18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抉择公告及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法令定见书的弥补

更正公告

一、弥补更正的原因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info)上刊登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抉择公告》(公告编号:2022-13)及《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法令定见书》,因作业失误,在文中“表决状况”、“表决成果”中,将赞同、对立、放弃的股数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份额误算为占“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份额,现将相关内容进行弥补更正。

二、弥补、更正后内容

更正前:

(1)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董事会2021年度作业陈述》

表决状况为:赞同113,230,692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38.8166%;对立279,1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7%;放弃131,1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

表决状况为:赞同113,205,392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38.8079%;对立435,5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3%;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状况为:赞同112,683,649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38.6290%;对立826,143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2%;放弃131,1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

表决状况为:赞同113,179,692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38.7991%;对立330,1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2%;放弃131,1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

更正后:

除上述弥补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抉择公告》及《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法令定见书》其它内容不变,上述弥补更正不会对公司生产运营发生任何影响。公司就以上弥补更正事项给投资者构成的不方便标明诚挚的抱歉。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告编制的审阅作业,进步信息发表质量,敬请广阔投资者体谅。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令定见书

文件编号:安理法意(2022)嘉字第0428号

致: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承受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堂”或“公司”)托付,指使张晓光律师、王硕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担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举行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法令顾问,到会会议,并出具本法令定见书。

本法令定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矩》(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矩”)、《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等规范性文件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抉择的公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抉择的公告》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告诉》而出具。

第一节 律师声明

1. 本法令定见书仅对出具日曾经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问题发表定见,并不对有关管帐、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定见。

2. 本法令定见书制造过程中,承办律师已依照我国现行法令、法规的要求,对与出具本法令定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检查。

3. 承办律师在出具法令定见书之前,已得到嘉事堂的许诺和确保,即公司向承办律师供给的文件和资料是完好、实在和有用的,无隐秘、虚伪、遗失和误导之处,其间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确保与正本或原件相符。

4. 本法令定见书仅供嘉事堂为进行本次股东大会之意图而运用,非经本所赞同,不得用作任何其他意图。

5. 承办律师赞同将本法令定见书作为嘉事堂进行本次股东大会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相关资料一同报送深圳证券买卖所及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令定见承当职责。

第二节 法令定见书正文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举行程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举行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经过了《董事会2021年度作业陈述》、《监事会2021年度作业陈述》、《2021年度运营作业总结》、《2021年度内部操控自我点评陈述》、《2021年度内部操控规矩执行自查表》、《2021年度财务决算陈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年度陈述及其摘要》、《关于2022年度日常相关买卖估计的方案》、《2021年度企业社会职责陈述》、《关于向银行请求2022年归纳授信额度的方案》、《2021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相关方金钱状况的专项阐明》、《关于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陈述的方案》及《关于提请举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方案》。

嘉事堂董事会于2022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发布了《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告诉》,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人、举行时刻、举行地址、举行办法、会议到会目标、会议审议事项、会议挂号办法等事项予以公告。

2022年4月27日下午2点,公司依照告诉的时刻、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11号1号楼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关于到会会议人员的资历、招集人资历

本次股东大会由嘉事堂董事会招集,董事长掌管会议,契合公司法及股东大会规矩的规矩。

股东大会公告中清晰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挂号日为2022年4月22日。在2022年4月22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职责公司深圳分公司挂号在册的嘉事堂整体股东均有权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该规矩契合股东大会规矩的规矩。

到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名,具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13,640,8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9572%;现场到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为112,634,5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6122%;经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1,006,3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450%。

现场到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署理人均持有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标明其身份的证件或证明,股东署理人亦提交了股东授权托付书及个人有用身份证件。承办律师以为,现场到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署理人契合股东大会规矩的规矩。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以及承办律师到会本次股东大会,契合股东大会规矩的规矩。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成果

1、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董事会2021年度作业陈述》

表决状况为:赞同113,230,692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90%;对立279,1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6%;放弃131,1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4%。。

2、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监事会2021年度作业陈述》

3、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陈述》

4、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2021年年度陈述及其摘要》

6、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关于向银行请求2022年归纳授信额度的方案》

7、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相关买卖估计的方案》

8、会议审议并表决经过了《2021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相关方金钱状况的专项阐明》

股东大会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股东代表许帅、范爱军及律师一起担任计票、监票。公司对现场到会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和表决状况独自计算,当场发布表决成果。到会会议的股东对表决成果未提出异议。

四、 定论

承办律师以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和举行程序、到会会议人员的资历、招集人资历及表决程序、表决成果均契合法令、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矩,会议构成的抉择合法、有用。

本法令定见书正本六份,无副本。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盖章)

担任人:王清友

承办律师:张晓光 律师

王 硕 律师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