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7日丨*ST猛狮(002684)发布,公司别离于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1日发表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请求破产清算的公告》及《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请求破产清算的弥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猛狮”)收到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的《通知书》([2019]鄂0684民破3-1号),依据债权人湖北宜城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农商行”)的请求,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裁决受理湖北农商行提出的对湖北猛狮进行破产清算的请求并指定办理人。
湖北猛狮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活跃与各方洽谈交流,并向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提出对湖北猛狮进行重整,重整期间由湖北猛狮自行办理工业和运营事宜。2019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决书》([2019]鄂0684民破3-1号),法院以为:
“依据湖北宜城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求,于2019年8月19日依法裁决受理湖北宜城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在本院受理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请求后,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请求对其全资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重整。请求人的主体资格和被请求人的主体资格均契合法律规定。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出产高端锂离子电池项目,契合国家新能源工业发展方向,其母公司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有多年的电池制作经历和开拓市场的才能,具有继续运营才能,对本项目推进决计坚决。请求人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请求对其全资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重整,有必定的诚心,并许诺对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重整后,实_现各债权人财物价值最大化,利益最大化,并提交相应的重整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决如下:自2019年12月27日起对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重整。重整期间由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办理工业和运营事宜。本裁决即日起收效。”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已裁决自2019年12月27日起对湖北猛狮进行重整。重整期间由湖北猛狮自行办理工业和运营事宜。据此,重整期间公司将康复对湖北猛狮的控制权,并将湖北猛狮从头归入兼并报表规模。湖北猛狮由破产清算转入重整程序,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形成严重影响。重整事项对公司本期赢利或期后赢利的影响存在必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亲近重视湖北猛狮重整发展状况,并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