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002554)5月31日晚间公告,两位持股5%高管由于家庭产业分配的原因,决议向亲属大宗买卖方式转让股权,不过转让股权并非没有价值,而是市场价打9折。
惠博普5月31日别离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松,以及公司股东肖荣出具的《股份转让方案奉告函》,其中黄松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档管理人员,肖荣为公司高档管理人员。
公告显现,由于家庭产业分配的原因,黄松方案于《奉告函》之日起6个月内以大宗买卖方式别离向其直系亲属(妻子和儿媳)转让其所持有的惠博普股份,转让股份数量算计不超越2693万股,即转让比例不超越公司总股份比例的2%,转让价格不低于前一个买卖日收盘价9折。本次拟转让股份的受让方为其直系亲属作为仅有投资人的专属基金产品。一起,本次受让的股票6个月内不会进行任何方式的实践减持,包含不限于直接减持股票或转让基金产品比例。
肖荣同样是由于家庭产业分配的原因,决议6个月内以大宗买卖方式向其直系亲属(女儿)转让其所持有的惠博普股份,转让股份数量算计不超越1543万股,即转让比例不超越公司总股份比例的1.15%,转让价格不低于前一个买卖日收盘价9折。
本次拟转让股份的受让方为其直系亲属作为仅有投资人的专属基金产品。一起,本次受让的股票6个月内不会进行任何方式的实践减持包含不限于直接减持股票或转让基金产品比例。
能够发现,除了姓名和比例不同,另个股东转让股权内容高度类似,都是由于家庭产业分配的原因,要将股权转让给直系亲属,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家庭内部分配,为何还要让亲属掏钱来买这些股权。
本年4月份,相关报导称,“4月6日,隆基股份(现隆基绿能)董事长、非独立董事钟宝申悄然减持了公司股份1960万股,并于4月8日在上交所站进行了过后填写,但并未进行发表”。
对此,4月22日,隆基股份发布公告称,钟宝申因家庭产业切割于4月6日在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非买卖过户事务,着重持股变化并非卖出买卖,并且相关持股变化状况已依据相关要求在上交所站进行申报,其持股变化行为契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窗口期违规减持和信息发表违规景象。
隆基股份董事长的持股变化并非买卖,是出于家庭内部产业切割,惠博普两股东减持则是由于家庭内部产业分配,文字表述稍有不同,不知是否有本质差异。
可是从终究成果来看,惠博普的股东不只进行了公告,转让价格还不廉价,比认购上市公司增发时可打8折的价格还贵。家庭内部产业分配,为何跟一般的大宗买卖相同都要拿出真金白银?出售了股权后,买卖款到了两个股东手中,也没有分配的作用。
(责编:彭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