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12日北京地区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2月23日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得悉,自2021年3月1日零时至3月12日24时期间,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度从地上至无限高,制止全部单位、安排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文娱、广告性飞翔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关于其他性质的飞翔活动,应当经戎行、民航空中控制部分同意后,方可施行。
据了解,“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翔高度低、飞翔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用具,首要包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在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为维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简称“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地区空中安全,根绝各类违法违规飞翔活动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翔根本规矩》《通用航空飞翔控制法令》《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维护区域办理若干规矩》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布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翔根本规矩》第三十五条规矩,全部飞翔有必要预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行。展开“低慢小”航空器飞翔活动,应当预先向中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控制部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行。
二、按照上级要求,自2021年3月1日零时至3月12日24时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高度从地上至无限高,制止全部单位、安排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体育、文娱、广告性飞翔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关于其他性质的飞翔活动,应当经戎行、民航空中控制部分同意后,方可施行。
三、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阔市民自动合作民航、体育、公安等部分对触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用具信息进行挂号办理工作,一起严格遵守各项规矩,根绝违规飞翔。
四、关于违规飞翔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戎行、民航等有关部分严厉查处。关于违背《通用航空飞翔控制法令》《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维护区域办理若干规矩》等相关法律规矩的,由相关部分依法予以处分;违规飞翔行为违背治安办理规矩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处分法》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叶婉
关键词:日至12北京地区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