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汽轎車270億重組落定:同業競爭解決,整體上市能否重啟)
一汽轎車置入一汽解放的重組事項落定,不僅解決了困擾一汽系多年的同業競爭問題,也為下一步發展打下基礎。
2月18日晚間,一汽轎車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轎車,000800)公告稱,作價270億元置入資產一汽解放100%股權事項獲證監會無條件通過。至此,一汽轎車的重大資產重組監管層面的流程終于走完。
2019年4月,一汽轎車重大資產重組開始啟動,公司發布聲明稱,承諾將通過本次重組把包括乘用車業務在內的資產和負債置出,有效解決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長期存在的同業競爭問題。
上述同業競爭問題發生在一汽轎車和一汽夏利(000927)之間。在兩者進行資產重組之前,前述兩公司控股股東均為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汽股份”),同時兩個公司的主營業務又均為乘用車。公開資料顯示,早在2010年監管部門就曾要求一汽轎車和一汽夏利解決兩者之間的同業競爭問題。
2011年7月,一汽股份曾向一汽轎車承諾稱,將在五年內通過資產重組或其他方式整合所屬的轎車整車生產業務,以解決一汽轎車與一汽夏利的同業競爭問題。
然而上述同業競爭問題并沒有那么容易解決。2015年4月,一汽夏利發布公告稱,一汽股份不能在收購完成3年內解決其和一汽股份下屬企業的同業競爭問題以及一汽轎車與一汽夏利之間的同業競爭問題,并稱一汽股份將在條件成熟時啟動此項目,完成解決同業競爭的承諾。
2016年6月,一汽股份當年承諾的5年時間節點已至,一汽股份仍未解決前述同業競爭問題,而是發布了《關于變更承諾事項履行期限的函》,稱懇求股東大會將解決同業競爭的承諾期再延遲三年作為過渡期。彼時,股東大會也審議批準了一汽股份承諾期再延長3年。
一汽股份在曾承諾期期間也曾積極解決同業競爭問題。2017年11月7日,一汽夏利公告稱,一汽股份通過公開征集受讓方的方式協議轉讓所持公司總股本的24.73%。當時如若轉讓成功,一汽股份對一汽夏利的持股比例將降低至23%,一汽股份將不再是一汽夏利的控股股東,同業競爭問題也將因此解決。但是,該股權轉讓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同業競爭問題依然留存。
直到2019年8月,一汽轎車和一汽夏利的同業競爭問題解決方案終于清晰起來。
2019年8月30日,一汽轎車發布《重大資產置換、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稱,將擁有的除財務公司、鑫安保險之股權及部分保留資產以外的全部資產和負債轉入一汽奔騰轎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汽奔騰”)后,將一汽奔騰100%股權作為置出資產,與一汽股份持有的一汽解放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汽解放”)100%股權中的等值部分進行置換。交易完成后,一汽轎車的主營業務將變更為商用車整車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此后,一汽轎車持續推進上述資產重組方案,終于在發布預案近半年后獲得證監會的審批。
值得注意的是,一汽夏利也在為解決同業競爭問題努力。現在的一汽夏利業務、資產均已出售完畢,甚至連上市公司的殼也已成功出售。
資產業務變賣方面,根據一汽夏利公告,2018年9月,一汽夏利出售旗下全資子公司一汽華利100%股權連同不低于8億元的債務,新勢力造車企業拜騰汽車以1元價格買取了上述資產,同時也獲得了造車資質。同年12月,一汽夏利出售一汽豐田15%股權給一汽股份的議案被股東大會批準。此次轉讓完成后,一汽夏利不再持有一汽豐田股權。2020年1月,一汽夏利以整車相關土地、廠房、設備等資產及負債出資,南京博郡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博郡”)以現金出資,在天津成立合資公司,已獲得一汽夏利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時,一汽夏利已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27批)》公告的所有產品、企業名稱變更為“天津博郡汽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HUANG XIMING”,夏利這個品牌或將永遠消失。
在資產業務幾乎全部出售完成后,一汽夏利連僅剩的殼也出售了。2019年12月,一汽夏利公告稱,其控股股東一汽股份將持有的一汽夏利控股股權無償劃轉至中國鐵路物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鐵物股份”);一汽夏利現有全部資產、負債置出予一汽股份指定的子公司,同時通過發行股份購買鐵物股份子公司中鐵物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權;本次劃轉完成后,鐵物股份將成為一汽夏利的控股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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