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澳汇外汇,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的冯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非法经营罪澳汇外汇,杜某等3名被告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25万元,其余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至一年七个月缓刑两年不等。该案17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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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系公安部督办案件。2015年,冯某等人成立澳汇公司,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搭建澳汇期货平台,招揽国内用户在平台注册投资,购买外汇、黄金、原油、股票指数等产品,从中赚取手续费和“点差”费。客户在该平台上可以买涨买跌,当天买进就可当天卖出,无需审核,而且还设置了最大400倍的杠杆。

为扩大影响力,澳汇公司在朋友圈发广告或以打电话等方式,鼓吹平台成立时间长、具有国外正规牌照、低投入高回报等吸引客户。同时,为留住和扩大客户数量,平台推出发展经纪人制度,老客户成为平台代理后可以发展新客户,根据下线客户的交易金额能够赚取相应的佣金。冯某等人还专门成立数据公司和广告公司,为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宣传推广。为收集客户信息数据,他们还成立培训公司,免费对客户进行炒期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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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汇平台在国内属于非法平台,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冯某等人将公司搬至境外,并继续对国内客户进行“炒期货”服务。为逃避资金监管,冯某联系到刘某某团伙,利用其非法搭建的第四方支付结算通道进行资金结算,同时还借用大量私人账户进行结算。案发后统计,澳汇平台非法期货交易金额达2.2亿元,冯某一人即获得非法所得5000余万元,大部分获利通过前妻杜某及其亲朋好友账户“洗白”。

2019年,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非法经营案中发现,该团伙搭建的第四方非法结算支付通道为一个名为“澳汇期货平台”的客户提供服务。公安机关于2020年8月对澳汇期货平台立案侦查,主犯冯某等人被刑事拘留。2020年9月,该平台主要成员被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当前,我国相关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炒外汇”等业务。据调查了解,多数人在该平台“炒期货”均处亏损状态,其中一人在平台“炒原油”亏损上百万元,最终卖掉房子用于偿还贷款。更有甚者,一些非法平台在骗取客户巨额保证金之后很快卷款跑路,导致客户血本无归。

一切网络炒汇平台在我国境内均不合法,不仅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也对群众的个人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组织者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参与者不受法律保护。群众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违法交易造成财产损失,切不可轻信网络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龙泉检察微信公众号

来源: 丽水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