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3股票:002203 股票简称002203股票: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002203股票,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16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朱张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朱张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国健先生、邓川先生、金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国健先生为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邓川先生、范顺科先生、陈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邓川先生为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范顺科先生、刘国健先生、朱张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范顺科先生为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张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盛先生、董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钱自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仁庆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主持公司内部审计部工作,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相关人员简历
1、朱张泉
朱张泉,男,中国国籍,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历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总裁助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海亮铜管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1199)董事长、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朱张泉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妻弟,与公司董事蒋利民先生属舅甥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张泉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002203股票;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002203股票;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2、王盛
王盛,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江苏太仓铜材厂副总经理、上海龙阳精密复合铜管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江西耐乐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到目前,王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89,12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董志强
董志强,男,中国国籍,党员,1969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阳精密复合铜管有限公司生产主管,上海龙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经理,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志强先生先后获得多次地市级、省部级、国家级“五一劳动奖章”,其参与完成的“铜管高效短流程技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获得国家科学进步二等奖。
董志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董志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到目前,董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董志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陈东
陈东,男,中国国籍,1968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诸暨市湄池供销社主办会计,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财务总监,香港海亮铜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计划部经理,现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浙江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1199)董事、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
陈东先生持有公司1.75%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陈东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8、钱自强
钱自强,男,中国国籍,1985年12月生,本科学历。2008年6月进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钱自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钱自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钱自强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9、陈仁庆
陈仁庆,中国国籍,1978年2月生,大学本科。陈仁庆女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湖北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湖北同兴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北京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北京地铁海通新维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现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陈仁庆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4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仁庆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10、朱琳
朱琳,女,中国国籍,1980年12月生,大学本科。2003年7月进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朱琳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琳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附件2: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钱自强先生
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传真号码:0575-87069031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1814
邮箱:gfoffice@hailiang.com
2、证券事务代表:朱琳女士
联系电话:0575-8766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