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中央政府刚刚成立减税4000亿,减税政策再出重招。李克强总理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会议决定实施的三项减税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
“要向全社会释放一个明确信号减税4000亿:这次减税政策对制造业企业全面开放减税4000亿!”李克强强调,“只要在中国注册的企业,不管是中企还是外企,我们一视同仁对待,都能同样享受此次减税红利!”
过去五年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当天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这是我们为促进制造业升级,推动制造业企业减负的一个重要措施。”李克强说,“营改增改革,最早就是从部分地方、部分行业开始试点,最后逐步扩大铺开的。现在要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也要从具体行业开始,在探索中逐步拓展前进。”
从在上海针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营改增试点,到2016年在所有行业推开试点,再到2017年将增值税原有四档税率简并为三档,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汇报中表示,过去五年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为市场主体减税2.1万亿元。
李克强强调,营改增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不仅宏观层面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对推动构建统一税制和消除重复征税、有效拉长产业链条并扩大税基、促进新动能成长和产业升级等具有一举多得的积极成效。
“通过取消营业税,统一改为增值税,并按50:50的比例实现中央、地方共享,这是税制的重大变革。”总理说,“改革的实践证明,营改增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和税制公平,更有利于调结构、促进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
守住一个基本目标减税4000亿: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今天我们深化增值税改革,仍然要守住一个基本目标减税4000亿: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李克强在会上特别强调。
李克强表示,几年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入十分困难。但我们咬紧牙关,不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和领域,并坚持一个目标,就是要做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当时有许多声音担心我们‘做不了’。但我们的相关部门坚持不懈认真做、扎实做,最终成功实现这个目标: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总理说,“今天我国经济增长、财政收入都出现稳中向好势头,只要我们继续认真做、扎实做,就一定能够完成这个目标,要让各个行业有切实的获得感!”